2009年2月9日星期一

J•A•康瑞斯:《死而不已》

J·A·康瑞斯(J A Konrath,1970-),全名约瑟夫·安德鲁·康瑞斯,美国悬疑小说家,至今已发表六部小说和其它多个短篇故事,系列人物为芝加哥警察局的女警尉杰克·丹尼尔斯。《死而不已》(With A Twist)最初发表于《埃勒里·奎因悬疑杂志》(Ellery Queen’s Mystery Magazine),并获该杂志“读者之选”竞赛第二名。(全文由笔者译自http://www.jakonrath.com/Stories.pdf。)


“头骨碎了,脊柱像德国扭结面包。”菲尔·布拉斯基站起身和我四目相对,神情淡然。“这人从很高的地方掉了下来。”

我瞟了一眼一字未写的记录本。“你确定?”

“杰克,作为一名法医,跳楼的我见的多了,是不是肉饼一看就知道。”

尸体歪手歪脚手地躺在客厅地上,地毯湿漉漉的全是体液。我不禁抬头看了看天花板:高度不超过八尺。

“没准他是从沙发上跳下来的。”我的搭档、一等警探赫伯·本尼迪克特说。他用左手挠挠圆鼓鼓的肚子,身上的淡蓝色衬衫芥末渍斑斑。现在才早上十一点,天知道芥末是怎么到他衣服上去的。

我瞪了赫伯一眼,随即注意到哔叽地毯上有块干燥的地方。我小心地在尸体边跪了下来,尽量不弄脏鞋跟或裤子。事主名叫爱德华·怀特,这是他的家。他是个白人,67岁,死人该什么样他就什么样。尸体还挺新鲜,因此气味不重,不过亲友们别想在灵堂上瞻仰遗容了。

“你对这些血迹怎么看,菲尔?”

“普通的星形结构,以尸体为中心向四周发散。血滴溅满了墙壁和天花板。留意这个双重痕迹——看见这块大的血斑没有,就在尸体旁?它独自拥有一圈较大的飞溅。”

“表示?”

“表示他落地时弹了一次。符合跳楼的情况,先后留下两个飞溅点。”

本尼迪克特清了清喉咙。“你的意思是这是真的?他从五层楼上跳进了一个客厅?”

“我的意思是看起来的确是这样。”

“我在芝加哥警察局二十年了,一半的时间还是在暴力犯罪组,什么事没见过。可这也太怪了。我都快让我的小组在房子里搜罗德·瑟林了[i]。”

“尸体会不会是死后被人从别的地方搬过来的?”

“有可能,但我没发现组织或是体液有任何缺失。如果他是被人从街上挪过来的,那他身后肯定会留下血迹。不说别的,这屋里的血也太多了。”

我很想问问他凭什么这么说,然而菲尔对死人的了解多过米克·杰格[ii]对摇滚的了解。

“更何况,”菲尔示意我们靠近些,“看看这个。”

他拿着把镊子蹲下身去,用一只带了手套的手轻轻抬起死者的头。一阵拨弄后他从头上取下一根细小的纤维。

“哔叽毯织料,深深地嵌在在肉里。死者的皮肤里有上百根这样的纤维,符合……”

我接过他的话。“……从高处坠落。”

“不管看起来有多离谱。像是有人掀掉了房顶,然后他从飞机上跳进了自家客厅似的。别忘了门。”

我的头开始隐隐作痛。整座房子有两个入口,前门和后门。每扇门都从里面闩上了——没人能从外面进入。门锁是类似饭店里用的那种保密锁,没有锁孔,就一根门闩。

第一批到达现场的警察不得不破窗而入;所有的窗都从里面锁上了。

“丹尼尔斯警尉?”一个身着制服、名为佩雷兹的警员把我叫到房间的一角。“那儿有张字条。”

我小心翼翼地走到与房间等长的书架前,那上面满满当当地塞了几百本平装书。书脊都被溅上了血迹,但我还是能认出几个作家来:卡尔,钱德勒,切斯特顿。佩雷兹指指一张崭新的打印纸,它被钉在了斯莱德克和斯道特作品间的搁板上。纸上是黑色的马克笔字迹。我戴上常备在休闲西装口袋里的乳胶手套,拿起字条。

上帝不明白。我渴望永远的宁静。死亡是唯一的出路。主动寻找的人才会有答案。一天都过不下去了。让我安息。天堂再见。爱德华。

我想了一会儿,然后回到本尼迪克特和布拉斯基那儿。

“那么压路机呢?”我听见赫伯问。“那能把身体压碎,对吧?”

“但那无法解释这些血痕。更何况,除非壁橱里就有台压路机,不然我想不出……”

我打断了对话。“赫伯,我四处看看。技术人员到了以后你让他们把所有的东西都拍下来。”

“那是遗言吗?”赫伯朝我手上的纸抬抬下巴。

“对。不过有点怪。你看一下,如果发现异常告诉我。”

“异常?我看你警察电视剧看得太多了。”

我冲他挤挤眼。“要是找到压路机我会告诉你的。”

我手持记录本开始探索整座房子。这是座不起眼的两居室复式住宅,位于上北区一个不错的街区。不知是谁用附近的公用电话向911报了警,声称路过这座房子时闻到了恶臭。接警的警察说听到房里有枪声,从窗口进入后发现了尸体,却不见任何枪或枪手的踪迹。
我再次查看了后门。门依旧锁着,门闩紧扣闩孔。

门是旧的,上面的白漆已经开始褪色,和门框周围新的装饰门边形成鲜明的对比。

对油毡地面的检查显示其光洁如新。

我用手指在门框边缘一抹,沾到一些灰尘、泥土和白色的粉末。我闻了闻。是石膏。门铰都很坚固,用的时间长了表面有些发绣。球形门把手是厚重的黄铜,门闩是发亮的不锈钢。两者都完好无损。

我拉开门闩打开了门。一定是因为日久变形的缘故,门在开到四分之三处时开始摩擦地面。我来到屋外。

后院里有一块得到精心打理的菜圃和十二株沿围栏而种的高大灌木,灌木将主人的隐私挡在了邻居的视线之外。我查看了门的外侧,没有发现异常。外侧的门边和内侧的一致。门廊上很干净。我跪在门垫上对锁舌片和门锁装置进行了检查。两者均很坚牢,并无异样。

我站起身,掸去膝盖上的木屑,回到屋内。

窗户看上去都很正常,没有被撬的痕迹。其中的一扇作为入口被警察打碎了,玻璃渣掉在窗边的地上。但除此之外,这扇窗看起来完全正常。

前门没有上锁:从窗户进入室内后,警察打开了前门让同伴入内。我在门上没有发现任何异常。
厨房不大,收拾得很干净。桌上躺着本《戴尔》解谜杂志,紧挨装盐和胡椒粉的调味瓶。水槽边放着另外一本。洗碗机里有八只干净的梅森瓶[iii]——都盖了盖子——和一根火鸡涂油管[iv]。没别的。垃圾桶里没有垃圾。冰箱的冷藏室里除了一盒烘焙苏打别无它物。冷冻室里有满满三盘冰块。

我在橱柜里找到几只玻璃杯和盘子,但没有发现食物。

抽屉里装着银器,几条餐巾,以及一整盒“瑞典鱼”牌樱桃味咀嚼糖。

我离开厨房来到书房,在死去的爱德华·怀特的书桌前坐了下来,开始一点点地挖掘。一张银行存折显示帐户内共有188679.42美元——不过上个月已被全部取出。

接着我找到一本收据簿,各类收据的时间跨度长达十年。看起来上月死者进行了一次欧洲之旅,在伦敦、巴黎、罗马和柏林有过停留。从大把的账单看去的都是高级餐馆。最近的支出包括在当地一家五金商店消费的几百美元,“95楼”一顿超过六百美元的两人晚餐,在芝加哥四季酒店为期一周的住宿,一部数码摄像机,一台昂贵的立体声音响,再就是覆盖整间房的地毯:刚被怀特先生弄脏的哔叽毯是上个月才铺的。

此外我找到几张购物单,上面的字迹似乎与遗言上的吻合。
书桌旁的矮柜上有一本芝加哥电话簿,翻开的那一页上赫然写着匪警。

书房的另一只柜子里有些棋类游戏(“大富翁”,象棋,“妙探寻凶”[v],双陆棋)和拼图,包括一只旧的魔方。八几年我小的时候也玩过这个,我记得自己的解决办法是把各面的贴纸全给撕了下来。这一只也被破解了,不过贴纸都完好无损。

我离开书房进到地下室。地下室很小,只装修了一半。地面是光秃秃的水泥,头顶的一根横梁上装了盏日光灯用以照明。角落里有只洗涤槽,紧邻一台洗衣烘干一体机。它的另一边是张干净整洁的工作台。抽屉里装着些日常的修理工具:扳手,榔头,螺丝刀,锯,凿子。工作台上放着把几乎全新的电动往复锯。

房间的一角有只壁橱。我在里面发现了一张旧的排球网,一大卷地毯衬垫,一套槌球用具,一些装饰门边的剩料和半筒蓝漆。此外,一条简易搁架上挂着三只羽毛球拍,一把特大号超级吸水者水枪以及一张塑料休闲椅。

我把地下室翻了个遍。确定没有任何遗漏后我回到客厅与赫伯会和。

“有发现吗?”赫伯问。

我描述了我的搜查,最后提到“瑞典鱼”。

“就那点吃的?”赫伯问。

“看样子是。”

“我们会拿它当证据吗?”

“很难说。干嘛?”

“我喜欢吃‘瑞典鱼’”。

“如果我把巧克力糖浆倒在尸体上,你是不是也吃?”

“你找到了巧克力糖浆?”

我换了个话题。“看出遗言有什么问题了?”

赫伯微微一笑。“对。真是有趣,字条两边、后面的东西上全是血,而它却洁白无瑕。”

“有其它发现吗?”

“我搜了楼上的卧室,全是必需品:衣服,鞋子,床单。浴室里就是些平常的东西:毛巾,洗漱用具,大量的解谜杂志。有一只书架——这次是非小说类的。柜子里有些处方药。”本尼迪克特看了看记录本。“大扶康,阿巴瑞克,泰素帝和多西他赛。”
“抗癌药,”菲尔·布拉斯基说。他抬起怀特的右臂。“这解释了他血管里的这根塑料导管和脖子上的皮疹。死者曾长期接受化疗。”

一幅图画开始在我的脑中成形,但我还缺少一些碎片。

“赫伯,你有没有找到什么宗教附属品?像《圣经》,十字架,祈祷书之类的?”

“没有。楼上是有些书,不过主要是哲学和益智游戏。事实上,那儿有一架子的书是关于‘自由思想’的。”

“相对于要花钱的思想?”[vi]

“无神论者会用那个词。”

事情越来越怪了。

“我找到新买的立体声音响和数码摄像机的收据。它们在楼上吗?”我问。

“音响在卧室里,那扇大凸窗旁边。摄像机我没看见。”

“字条再让我看一下。”

自杀信被装进了一只干净的证物袋中。我又读了两遍,不禁觉得好笑。“对一个‘自由思想者’来说宗教意味浓了点。”

“既然他得了癌症,也许他找到了上帝呢。”

“或者也许他找到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死法。”

“具体地说是?”

“一个喜欢玄疑小说和智力游戏的人的死法。看看每句话的第一个字母。”

赫伯在心里默读,嘴唇蠕动。“G-E-T-A-C-L-U-E[vii]。有意思。你知道,我当警察是因为这职业不需要什么开放式思维。”

“我还以为你是为了买甜甜圈不用给钱。”

“嘘。等等……我有了一个假设。”

“我去通知媒体。”

菲尔·布拉斯基对我俩很是不屑。“你们这行规定了最低酒精摄入量吗?”

赫伯不予理会。“怀特显然得到了帮助,因为字条是后来被人放上去的。但这个帮助是属于协助自杀还是蓄意谋杀?”

“对我们来说没有分别——处理起来都一样。”

“这倒是。好,如果这是场已经埋好了线索等待我们去破解的游戏,那么这些线索是把我们引向事情的真相,还是怀特或是凶手刻意设置的假象?”

“游戏”这个词让我想起了书房的那只柜子。我回到书房找出了帕克兄弟的经典棋类游戏,“妙探寻凶”[viii]。盒子里装的不是卡片,棋子和棋盘,而是一本解谜杂志。

“我去车里拿我的挤鹿奶人帽。”赫伯说。

“是猎鹿人帽。顺便通知非正规军。[ix]

我拿出杂志翻了翻,发现所有的谜都被解开了。除此之外没什么特别的。我又放慢速度看了一遍,注意到页码20被圈了起来。

“赫伯,把你能找到的解谜杂志统统拿到这里来。我们五分钟后见。”

我在一楼迅速搜了一遍,找到八本杂志。每本杂志都被圈了一个不同的页码。几分钟后赫伯摇摇摆摆地走下楼来。

“我找到了十二本。”

“都有页码被圈起来了?”

“没错。”

我们来到餐厅,把杂志摊在了餐桌上。赫伯负责记录被圈的页码。

“让我们试试时间顺序,”我说。“最早的一期是去年二月。就由那个页码开始记。”

我看着赫写下7,19,22,14,26,13,4,19,12,16,13,22,4,7,12,12,14,6,24和19。

赫伯摸摸他的胡子。“没有一个数字大于二十六。可能是字母密码。”他低声背着字母表,在第七个字母上停了下来。“第七个是G。”

“对,可是十九是S,二十二是V。什么单词开头是GSV?”

“没准是逆时顺序。最近的那期先来。”

我的脑子快速转动起来。“那就是SXF。没多少单词由这个开始。”

“你饿吗?我饿了。”

“解决了这个我们再吃饭。”

“会不会是逆字母表密码?Z代表一,Y代表二,以此类推。”

我没法在脑中进行验证,只好先写下字母表,然后将字母和数字一一对应。我开始破译。

“你说对了,赫伯。讯息是T-H-E-M-A-N-W-H-O-K-N-E-W-T-O-O-M-U-C-H。‘知道太多的人’。”

“那是希区柯克的电影。没准他这儿有这部片子。”

我们搜索了一番,没有找到一盘录像带或是DVD。我的手在乳胶手套里憋得难受。我摘下手套把它们塞回口袋。透气的感觉真好。

“那电影是根据什么书改编的吗?”赫伯问。“这家伙的书可不少。”

“有可能。让我问问专家。”我掏出手机联系我所认识的最聪明的玄疑专家:我妈。

“杰奎琳!你能打来真是太好了。我是该起床了。”

一阵恐惧袭上我的心头。“妈,都快中午了。你没事吧?”

“亲爱的,我很好。”

“可你一个人在床上躺了一天……”

“我说我一个人了?”电话里传来一声拍打声,我听见母亲说,“正经点,是我女儿。”

我感到很不自在,但还是强装镇静。

“妈,你还记得那部希区柯克的老电影《知道太多的人》吗?”

“莱斯利·班克斯德老版本还是吉米·史都华的重拍版?”

“都行。电影是根据什么书改编的吗?”

“据我所知不是。如果你需要,我可以查一下。两个版本我都有。”

“真的吗?这很重要。”

赫伯用胳膊肘捅捅我。“我能吃‘瑞典鱼’糖吗?”

我点点头,赫伯于是摇摇摆摆地走开了。

“杰奎琳?莱斯利·班克斯那版的盒子后面列了编剧的名字,但没提到根据小说改编。吉米·史都华的版本……也一样。”

见鬼。

“你能告诉我编剧的名字吗?”

“两个人,查尔斯·班尼特和D·B·温德汉姆-刘易斯。为什么这很重要?”

“和案子有关。以后我再告诉你。我还指望《知道太多的人》是本书呢。”

“它是本书。G·K·切斯特顿的,写于二十年代早期。但那和电影没有关系。”

“切斯特顿?谢谢你,妈。”

“切斯特顿是个很棒的作家。他写了不少的密室疑案。现如今没多少人写这个了。”

“我今晚打给你。你要乖乖的。”

“我肯定做不到。”

我收起手机,来到血迹斑斑的书架前。切斯特顿的这本书并不难找。我重新戴上手套,把它拿了起来。在第六十二页和六十三页间夹了张薄薄的塑料闪存卡,在数码相机中用来代替胶卷的最新科技。同样适用于数码摄像机……

我在厨房找到赫伯。他满嘴都是红色的咀嚼糖。我举起我的战利品。

“我找到一张视频卡。”

他咕哝了一句,可能是“真的?”,但他上下粘连的牙齿令我不能确定。

“你新买的手提电脑在车里吗?”

他嚼着糖点点头。

“你有读卡器吗?”

他仍旧点点头,一边把糖盒塞进裤袋,然后从后门里挤了出去。

两分钟后赫伯的手提电脑启动完毕。我把闪存卡推进读卡槽,相关程序随即打开文档开始读取内容。

在赫伯的电脑屏幕上,一个活灵活现的爱德华·怀特冲着我们微笑。

“你好,”死者说。“祝贺你能走到这一步。鉴于我一辈子都喜欢解谜,因此我认为用一个谜局来结束我的生命再合适不过了。尽管我对你的脑力表示赞赏,但我很遗憾地告诉你这段录像不会为你破解这件看似不可能的事提供任何线索。我要说的是我这么做完全是出于自愿。我的肿瘤医生只给了我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而那一个月恐怕不会好过。我选择让事情提前结束。”

“暂停一下,”我说。

赫伯摁下一个按钮。“怎么了?”

“往回退几格,用慢镜头。”

赫伯照我说的做了。我指着屏幕:“看见那个没有?摄像机动了。有人拿着它。”

赫伯点点头。“协助自杀。你说他是不是故意移动镜头,让我们知道他有帮手。”

“接着放。”

赫伯敲击了一下按钮,怀特又开始讲述。

“毫无疑问,此刻你已经知道有人帮我。”

我和本尼迪克特交换了一个眼神。

“当然了,”怀特继续到,“我不想把我的帮手推入法律的险境。这位朋友无私地帮助我达成最后的愿望,我不希望这个特别的人因为完全是我的主意,我的意愿,我的决定和我的过错而遭到逮捕。但我对法律多少有些了解,我知道这个人很难可能成为芝加哥最出色的警察的目标。为此我们采取了措施以确保这个人永远不被找到。这些措施早已在实践当中。”

赫伯停下录像对我说:“我觉得到这里就可以了。他说是自杀,我相信他,让我们把案子结了去弄点吃的。”

我叉起双臂。“开玩笑。门窗都锁上了尸体是怎么进来的?他是怎么在自己家的客厅里坠落身亡的?帮手是谁?你不想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吗?”

“不是很想。我不喜欢谜团。”

“你被解雇了。”

赫伯并不在意。我一星期要解雇他好几回。他让播放继续。

“然而,”怀特又说,“凡是好的谜团都会有一个完美的终结。我死了,我的帮手走了,你怎么才能知道自己的推测是正确的呢?有一个方法。如果你是个机敏的人,并且找到了所有的线索,那么你的推测就会得到证实。祝你好运。别灰心……毕竟,我希望你能从中得到乐趣。”

本尼迪克特对此嗤之以鼻。录像结束了,我闭上眼睛陷入沉思。

“赫伯——楼上的音响。开着还是关着?”

“关着。”

“没通电源还是待机?”

“我去看一下。”

本尼迪克特走出厨房,我则回到地下室。我从工作台的抽屉里找出一把羊角锤,带着它来到后门。和上次一样,门在打开时会蹭到油毡地板。地面依旧光亮,包括被门擦到的地方。

没有刮痕——我认为这是条值得推敲的线索。

由于门是旧的,而门框周围的装饰门边却是新的,所以我决定取下一段门边看看。然而整整三十秒后我还是没能找到一枚可以拔的钉子,因为门边不是用钉子固定上去的。

有意思。

我用锤子的羊角端撬下一块门边。在此过程中,我解开了密室的秘密。

楼上传出的三声枪响击碎了我的自满。我拔出肩套里的点38手枪,和佩雷兹一起冲上楼梯。

“赫伯!”

又是三声枪响,声音大得惊人。枪声出自走廊尽头的那个房间。我在门口弓身举起手枪。

“杰克!一切正常!”赫伯站在音响边,一手拿着张CD,一手抓着胸口。“见鬼,你差点把我吓出心脏病来。”

我很快就意识到发生了什么,然而亨利·佩雷兹警官却不具备这种超常的推理能力。

“枪在哪里?”他嘶哑地问道,手脚呈标准的韦佛式射姿。“谁开的枪?”

“放松点,警官。”我把一只手搭在他的肘上,轻轻拉下他的手臂。“根本就没有枪。”

佩雷兹皱起脸。“没有枪?那听起来就像是……”

赫伯接过他的话:“你到达现场时听到的枪声。我知道。这儿没问题。”

赫伯举起CD。

“这是盘枪声的录音,”我告诉佩雷兹。“它被用来引诱你进入房子。不小的诱惑。要不然你根本不会进来——报警电话说有臭味,可尸体是新鲜的,没有气味。”

佩雷兹似乎不愿意收起他的武器。我不再理会他,伸手拿过CD。它是盘“麦克塞尔”可录CD-R。正面用黑色的马克笔写着数字209。我把光盘举到亮处查找指纹。它显得很干净。

“没准这就是咱们亲爱的故人爱德华·怀特在录像中提到的那些线索中的一条。”赫伯说。“你准备吃午饭了吗?”

“我知道门是如何从里面锁上的了,”我说。

我们来到楼下;我撬下另一块门边,向赫伯展示我的研究成果。

“聪明。你是怎么想到的,杰克?”

“门边是粘上去而不是钉上去的。我自然想要知道为什么以及它在掩盖什么。”

“了不起,强人。你是不是同样注意到了数字?”

“什么数字?”

“门边反面的这个,用黑色马克笔写的。”赫伯指着数字847。

“怀特在录像里说什么来着?有关机敏的人?什么牌子的黑色马克笔最流行?”

“机敏者[x]。”赫伯咕哝着他的不满。“怀特死了算他走运。要是他还活着,就他这样挖了坑让我们跳的,看我不好好收拾他。”

“你的意思是你宁愿侦办一起家庭暴力?”

“我的意思是我想得头疼。我需要看上几个小时的黄金档让自己愚钝下来。今晚有那个真人秀吗?就是七个选手为了嫁一个其实是门卫的百万富翁在一座热带岛上活吃昆虫的那个?每次一看那个节目我的智商就会下降十分。”

我盯着黑色的马克笔字迹看了一会儿。“八四七是一个区域码。二零九可能是个交换码。”

“差不多是个电话号码了。说不定剩下的四位在另一条线索里。”

我们重新找到“妙探寻凶”,然而盒里盒外什么都没写。接下来的十分钟则被浪费在了翻阅那堆解谜杂志上。

“Ok,到目前为止我们知道了些什么?”我边想边说。“我们知道了把我们引到现场的枪声是怎么回事,我们知道了密室那部分是怎么回事。但我们还是不知道他是怎么在客厅里摔死的。”

“他一定是在别的地方跳的楼,然后他的同伙把尸体搬到这里并且伪造了现场。”

我揉揉眼,眼影跑到了手套上。“伪造得真是太好了。法医说血滴痕迹显示他是在房间里摔死的。况且他的脸上还嵌有地毯纤维。”

“也许,”赫伯的两眼放光,“他在别的地方跳到了地毯上,然后地毯和尸体一起被放进了房间。”

“整间客厅都铺了地毯,赫伯。”

“没准那个帮手先割下一块,事后再把它放回去。”

我们回到客厅,用保鲜膜裹住鞋子和裤子,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在潮湿的地毯上爬来爬去寻找切割后留下的缝隙。此路不通。

“见鬼。”赫伯扯下些血糊糊的塑料膜。“我还以为他就是这么做的。”

我耸耸肩。我的脖子因为长时间的四肢着地而发酸,我的裤子不知怎么地就沾上了血迹。“说不定尸体上的纤维不是这条地毯的。”

赫伯叹了口气。“说不定这些喷了一屋子的血也不是他的。但你我都很清楚它们不会有问题。这家伙是那么的仔细……”

“等等!你说‘喷’。”

“这个词用得非常恰当。”

“我想我知道客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了。到厨房来。”

我打开洗碗机让赫伯看梅森瓶和火鸡涂油管。赫伯半信半疑。

“涂油管不行。喷力不够。”

“要是有一把气泵水枪呢?能装一加仑水、喷距达二十尺的那种?”

我领着赫伯来到地下室,从壁橱里拿出之前见过的那把水枪。枪柄上用黑色的马克笔写着“查理”。

“Ok,我们现在有了两个三位数字和一个名字。那又如何?我们还是不知道纤维是怎么到死者身上去的。”

赫伯摸着下巴思想了想,或是假装想了想。

“是那个帮手在人死后手工放上去的?”

“要是那样菲尔肯定会有所察觉。我想怀特真的是跳到地毯上死的。”

“我知道了,”赫伯说。他解释给我听。

“太棒了,赫伯!可是你不可能用马克笔在这儿没有的东西上写字。我们还掌握了什么?”

“不知道。我这一个月的脑力全耗在那个解释上了。”

“我们还有一条明显的线索,‘瑞典鱼’糖。”

赫伯从口袋里抽出糖盒。包装和内含物看起来都很正常。太正常了以至于赫伯又吃了一把。

我努力回忆着,试图找出我们的疏漏。到目前为止,所有的线索都相互关联,除了这该死的糖。
“我要上楼了,”赫伯说。“叫只匹萨怎么样?”

“你在开玩笑。”

“我是认真的。我必须吃点什么。我们可能会在这里呆一辈子。”

“赫伯,你不能让人把匹萨送到一个犯罪现场。”

“那中国菜呢?星期四以后我就没吃过木须肉。你要点什么吗?”

“不要。”

“你确定?”

“我确定。”

“到时候别吃我的。”

“给我来一小份牛肉炒豆荚。”

“听起来不错。来份大的我俩分着吃怎么样?”

“那木须肉怎么办?”

赫伯拍拍他的大肚子。“那个我也要。你以为我这身肉是看食物看出来的?”他转身朝楼梯走去。“怀特的电话本在哪儿?”

“在他的书桌上。”灵光突现。“赫伯!那可能是另一条线索!”

“中国菜?”

“电话本!它是翻开的。”

我从我的胖搭档身边挤了过去,跑上楼梯。电话本仍在原处,左边的那面记满了匪警。我仔细检查了每一个电话号码,没有发现黑色马克笔的痕迹。另一面也一样,没什么异常。只是前一条记录在右边那面的最上方留下了一个渗迹。记录的内容是查理的电话及号码847-209-7219。

当我注意到电话本中按照字母顺序排在匪警前的类别时,我不禁像个白痴似地笑了。我拿出手机拨通了先前的那个号码。四下铃声和一下咔嗒声后,一个男人接起了电话。

“我是查理。”

“我是芝加哥警察局的杰克·丹尼尔斯警尉。”

“够快的。爱德华应该会感到满意。”

“你帮忙杀了他?”

“不。他是自杀。别的事都是我帮着做的,但人不是我杀的。况且我有证据。他跳下来摔死的录像。”

“从你的吊车上跳下来。或者是平台。你们用了哪个?”

“一个离地一百英尺的平台。他下来得很快——还不到四秒。他宁愿这样也不想忍受癌症的痛苦。”

赫伯凑了过来,把耳朵贴在电话旁。

“怀特是怎么找到你的?”我问查理。

“需求广告。他看见我要转让生意。我猜他受到了启发。他的计划挺妙的,不是吗?他买下了我的生意,又出钱让我协助布置现场。不错的人。我很喜欢他。”

“我想你知道我们必须拘捕你。”

“我知道。这就是为什么我的办公室电话被转到了我的手机上。我正在出国的路上。爱德华给的钱足够让我躲上一阵的了。”

“十一万八千八百美元。”我想起了那张空头存折上的数目。

“不,没那么多。最后一个月爱德华过得很奢侈。花了不少钱。这也是应该的——如果你没法享受,那存了一辈子的钱有什么用?”

“没什么用,”赫伯说。

我示意他保持安静。

“警尉,我是否可以认为你已经把一切都搞清楚了?找到所有的线索了?如果你确实什么都知道了,我被要求给你一个奖励。爱德华有几个问题。你准备好了吗?”

我应承了下来,不知道还能怎么回答。

“Ok,第一个问题:门是怎样从里面锁上的?”

“你们把已经锁好的门连同门框整个儿卸了下来。爱德华,或是你,用往复锯沿着边缘割下了门框。然后你们中的一个在门框内侧粘上新的门边。这样当门被放回去后,内侧的切痕就为门边所掩。接着你们从外侧用钉子将门框固定,并贴上门边遮挡外侧的割痕。”

“是什么提醒了你?”

“门垫上的锯屑,五金店的收据,地下室里的新电锯和壁橱里的门边剩料。再有,门不能完全打开。”

“所有的线索都是爱德华故意留下的,除了最后那个。门太重了,我没法严丝合缝地把它装回去。第二个问题:爱德华是怎样制造出在客厅里坠落致死的假象的?”

“几个星期以来,他一直通过手臂上的导管抽取自己的血液并将其装入梅森瓶存在冰箱里。他用涂油管在超级吸水者水枪里灌满血,然后拿着水枪在客厅里喷射。我想他读的那些悬疑小说足以告诉他该如何模仿血痕。他甚至伪造出了人撞击地面后反弹的痕迹。”

“说得好。那么地毯纤维是怎么到身体上去的?”

“他拜访了位于帕拉丁的查理蹦极场,在那儿以一个燕式俯冲跳到了一堆地毯余料上。地下室里只有地毯衬垫,没有剩料,而通常铺地毯的人会把用剩的材料交还顾客。一条无心的线索。”

“很好。第三个问题:枪声是从哪里来的?”

“楼上的音响。那也是新买的。音响面朝窗户,所以你一定是在街上用遥控器点击的播放键。”
“没错。遥控器在我用来报警的那个公用电话旁的垃圾桶里,如果有人想把它要回去的话。你还有其它有趣的发现吗?”

我解释了遗言,“妙探寻凶”和解谜杂志。

“那‘瑞典鱼’糖呢?”他问。

“我们不知道它的用意。”

“可以告诉你那是爱德华最得意的线索,不过我肯定你迟早会明白的。不管怎么样,有个惊喜在约翰·迪克森·卡尔的《三口棺材》里等着你。不用再打给我了——一挂上电话我就把手机扔掉。再见了,警尉。”

他挂断电话。

我们毫不费力地找到了卡尔的书。书里夹着一张折起来的银行支票和另一张闪存卡。我们把存储卡插入赫伯的电脑。

爱德华·怀特正站在一块巨大的蹦极台上;他冲镜头笑了笑,又挤了下眼,说:“祝贺你找出真相。为了百分之百地证明我的举动完全是出于自己的意愿,没有受到任何的怂恿或威胁,我给你这个证据。”

他纵身一跳。镜头跟随他落到了一堆哔叽地毯的剩料上。看到他的身体反弹,我不忍地皱了皱眉。

“就这样?”赫伯失望地问。“我们忙了一下午,还饿着肚子,就为了一起平常、老套的自杀?”

“我不认为这一起平常或者老套。况且,我们的付出换来了一张给殉职警员基金会的两万美元支票。”

“我可是宁肯在执勤时被打死也不想再经历这种事了。他没告诉你‘瑞典鱼’是什么意思?”

“没有。它根本像是多余的。几乎就像……”我开始大笑。

“笑什么?”

“你不明白吗?怀特放了一盒糖做的小红鱼,料到它会令我们感到迷惑。那东西的目的就是为了混淆视听。”

“我还是不明白。”

“你应该多读点悬疑小说,赫伯。”

“这么说你不打算告诉我?”

“你会明白的。现在让我们去吃点中国菜吧。”我洋洋自得地一笑。“最好去个有鲱鱼[xi]味的地方。”

[i] 全名罗德曼·爱德华·瑟林(1924-1975),美国电视编剧,以科幻电视剧《阴阳魔界》(The Twilight Zone)闻名。
[ii] 滚石乐队主唱。
[iii] 一种有金属螺盖的玻璃瓶。
[iv] 一端带橡皮泵的玻璃吸管,国外烧烤肉食时用以浇抹油脂。
[v] 英文原名“Clue”,即“线索”。
[vi] 上句“自由思想”中的“自由”——“free”一词在英语中还表示“免费的”,“我”的回答针对的是这层意思。
[vii] 遗言的原文为:God doesn’t understand. Eternal peace I desire. The only way out is death. Answers come to those who seek. Can’t get through another day. Let me rest. Until we meet in heaven. Edward. 每句话的首字母连起来组成:Get a clue,意为:去找线索。
[viii] 见注解4。
[ix] 猎鹿人帽(deerstalker)是一种带前后帽舌及护耳的猎帽,其最著名的佩戴者莫过于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这位大侦探手持烟斗,头戴猎鹿帽的形象可谓深入人心。赫伯借猎鹿帽暗示案情扑朔迷离,需要他们像福尔摩斯那样进行推理,但他误说成了挤鹿奶人(deermilker)帽。而“deerstalker”的原意是猎鹿人,这就与盗猎和负责打击盗猎的非正规军有关,因此“我”开玩笑说“通知非正规军”。
[x] Sharpie,美国三福(Sanford)公司生产的马克笔品牌。
[xi] Red herring——熏鲱鱼(字面意:红鲱鱼)——在英语中指障眼法或用于转移注意力的事物。

2009年2月1日星期日

约翰·迪克森·卡尔:《银帘》

约翰·迪克森·卡尔(John Dickson Carr,1906-1977)是“侦探小说黄金时期”的代表作家之一,举世闻名的“密室疑案”大师,以曲折离奇的看似不可能的犯罪见长。《银帘》(The Silver Curtain,1939)是其众多短篇故事中的一则,最早见于曾连载福尔摩斯系列的《史传德》(Strand)杂志。在《银帘》中,密室不再是普通意义上的房间,而是被扩展成了一段空荡荡的死巷;一个走在其中的人突然被一把不知从何而来的刀刺中后颈死亡。不见凶手,只见凶器。不可思议?然而事情真的发生了。(全文由笔者译自由Mike Ashley编辑的《The Mammoth Book of Perfect Crimes and Impossible Crimes》(Carroll & Graf,2000)。)


荷官的手腕转动起来灵活自如,看上去就像没长骨头。它在绿昵桌面上如蛇般扭动着,没有犹豫,没有迟疑,没有停顿。荷官用活像一根大号黄油拍的钱耙将牌拨到一起,弹了弹,又在两手间拉了拉,然后顺着桌上的凹槽把它们均匀地推成一列。

在「拉班德莱特海滩赌场」里没人高声说话。场内虽然气氛随意却鲜有笑声。长长的红窗帘和厚实的红地毯将十来张赌桌封闭于一种专注之中。而在这种专注之外的六号赌桌上,荷官正单调地沉吟着:

“六千。庄家?六千。庄家?庄家?”

“庄家,”桌对面那个年轻的英国人说。灰白相间的牌顺溜地从发牌盒里滑了出来。年轻人又输了。

荷官没有空闲去留意其它的事。对身边那些蜂拥而至的旺季游客他视而不见。他的脑中有一台运算机,他听见它发出的哐啷声,他注视着上面的数据变换;它占据了他所有的时间。然而荷官的感觉已被磨练得如此之敏锐以至于他照样能够说出在座的各个玩家手里还剩下多少钱,误差不超过一百法郎。对面的年轻人快没钱了。

(还是小心为妙。说不定会有麻烦。)

荷官随意地扫了一眼他的赌桌。玩家共五位,和预计的一样,都是英国人。在场的包括一个金发女子以及那位和她一起的长者——明显是她的父亲——秃头,看上去病怏怏的,喜欢在手的遮挡后窃窃私语;一个身材壮硕、军人模样的男人,被人叫作马奇上校;一个年轻的胖子,头发油亮,肤色黝黑,长了两道扭曲的眉毛(代表可疑的英国人?);好运的持续让胖子的自满逐渐膨胀,也让他肘边的钱包塞满了千元大钞。还有就是那个损失惨重的年轻人。

年轻人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他的心情明明白白地写在脸上。围绕在他身边的气氛尴尬得几乎无以复加,金发小姐忍不住打破了沉默。

“要走了吗,温顿先生?”她问。

“呃,是的,”温顿先生回答。他似乎很感激能有这么个小小的帮助来化解他的难堪。他将它一把抓住——他冲她微微一笑。“没什么运气。是时候去喝一杯顺便为下一局祈祷了。”

(听着,杰瑞·温顿心想,为什么要站在这里解释?没什么大不了的。你会脱身的,就算那意味着一点儿讨厌的麻烦。他们都知道你没钱了。别再站着傻笑了,离开这儿。他直视着金发女孩的双眼,真希望她当初没有愚蠢地多管闲事。)

“去喝一杯,”他重复道。

他大步从桌边踱开,想象着其他人在背后笑他。那个油头年轻人就曾抬起一张大饼脸不屑地看了看他,那样子直叫他心头冒火。

让拉班德莱特还有百家乐还有其他的一切都见鬼去吧。

“这个年轻人,”荷官暗想,“可不会让他的饭店省心。庄家?六千。庄家?”
在赌厅旁的酒吧里杰瑞·温顿爬上其中的一张高凳,要了一杯雅文邑,把仅剩的一张百元钞票推过吧台。他的脑中全是一行用法国纤长弯曲的字体写就的数字。住店一周的花销将是——多少?四千,五千,六千法郎?明天就要结帐了,而他手头只有一张到伦敦的回程机票。

吧台后的大镜子显示人群中出现了一道新的风景。这就是那个肥头大耳、衣着光鲜、满面油光的大赢家;就是现在他还在爱抚地摆弄着自己的钱包不舍得把它收起来。他在杰瑞身边坐了下来。他点了一杯矿泉水:瞧这些赌博高手多精明,多有心眼!他重新点燃叼在嘴角的半截雪茄。

然后他开了口。

“没钱了,”他随便地问道。

杰瑞·温顿愤怒地盯着他在镜中的倒影。

“我看不出,”他用精心挑选的冒犯话语说道,“这和我以外的任何人有什么关系。”

“哦,这有什么,”陌生人仍用那令人不快地随意口吻说道。他抽了几口雪茄;他喝了一点矿泉水。他补充道:“不过我想事情应该挺严重吧?呃?”

“如果,”杰瑞转身说道,“你对这件事真这么感兴趣:不,不严重。我家里有足够的钱。只是今天是星期五,而我要到星期一才能联系上银行。”尽管这都是事实,他却看见对方脸上怀疑的表情越来越明显。“现在是该死的有点不方便,因为我和我住的饭店不熟。但仅仅是不方便而已。如果你以为我会跑到花园里开枪自杀,停止这么以为。”

另一个遗憾而又怀疑地笑了笑,摇摇头。

“得了吧,你指望我相信吗?”

“我不在乎你相信什么。”

“你应该在乎,”他的同伴气定神闲地说。当杰瑞滑下凳子时他伸手拍拍杰瑞的手臂。“别急着走。你说你是个克里萨斯[1]男孩。好,你是个克里萨斯男孩。我不和你争。但是告诉我:你的神经怎么样?”

“我的什么?”

“你的神经。你的胆量,”他的同伴解释,面带冷笑。

杰瑞·温顿向矿泉水杯上那张平静、自信的脸望去。他的同伴两脚缠着吧凳腿,自信满满地撅着他那薄薄的上嘴唇,一双冷眼讥讽地注视着他。

“我想我应该问一下,”他继续道。“我叫达沃斯,费迪·达沃斯。每个人都认识我。”他朝人群一摆手。“你想赚一万法郎吗?”

“我非常想。但我不知道我是否想从你那儿赚这些钱。”

达沃斯不以为意。“没必要在我这儿抬出你的尊严。它打动不了我也帮助不了你。我再问一遍:你想赚一万法郎吗?那足够帮你还钱了,已经欠的或是将会欠的,不是吗?我觉得是。你想还是不想赚一万法郎?”

“是,我想,”杰瑞没好气地回答。

“那好。去看医生。”

“什么?”

“看医生,”达沃斯冷静地重复。“你需要神经纾解剂:镇定片。不,我不是在开玩笑。”他看看钟,指针停在十点五十五。“去这个地址——听清楚我说的,这样你就能从中得到一万法郎。大约一小时后去这个地址。不要提早,不要迟到。做好你该做的,说不定你得到的将不止一万。灯塔大街圣·让广场二号,差不多一小时以后。到时候我们就知道你的神经怎么样了。”


被称为“细带”的拉班德莱特是海峡边[2]的一条银色海滩。海滩上众多色彩独特的平顶房使它看上去像是一座迪士尼电影中的小镇。然而小镇本身并不是主要的。时髦至上的英国人聚居区就位于海滩后的大树之间。靠近「森林赌场」有三家大饭店,各家的帆布篷绚丽喜庆,仿哥特式的塔楼直冲云霄。空气中弥漫着芳香;敞篷马车在宽阔的街道上驶过,马蹄和马铃清脆作响。从顾客那儿攫取利润的艺术已是这样的完美我们发现自己就是在睡觉时也会把手伸进口袋。

睡觉是白天的事。一到晚上,除了赌场整个拉班德莱特都被封闭起来。这时岛上大灯塔射出的光束就会在街道上来回扫动,一亮一暗,每二十分钟交替一次。当杰瑞·温顿在树下大步向灯塔大道走去时,灯塔光开始在雨中变得模糊起来。

灯塔大街,圣·让广场。在哪里?而且为什么?

如果达沃斯是以其它方式接近的他,杰瑞对自己说,他根本不会理睬他所说的。可他感到了恼怒和好奇。况且,除非其中另有文章,一万法郎对他有用。其中可能另有文章。但谁在乎?

倒是下雨让他有些犹豫了。他听见雨落在树上的声音,起初是击打叶片的“啪哒”,随后增强为一种浑厚的“沙沙”,也就是在这时他看见了指向灯塔大街的路标。他既没戴帽子也没穿大衣。但此时的他早已决定把事情进行到底。

他面前是一条坐落有时髦别墅的街道,街上的煤气路灯闪烁着零星的光点。一条暗如地狱的街道。事情有点怪,还不止是怪。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可不会为了什么光明正大的目的向你打听你神经的情况,完了还要提供给你一万法郎。这也是为什么更要……

他看见了达沃斯。

达沃斯并没有看见他。达沃斯在他前方,正沿着昏暗的街道小步快走着。灯塔的白色光束在头上闪过,照出一片银色的雨来;杰瑞可以看见对方油亮的头发和此刻所穿的浅褐色外套上的反光。杰瑞竖起晚礼服的衣领跟了上去。

又向前走了几码后达沃斯放慢了脚步。他看看四周并抬头张望。在他左边有一个院子的入口,进去应该就是圣·让广场了。但“广场”是个冠冕堂皇的叫法:这不过是段宽二十尺深四十尺的死巷。

死巷的两面均为高大的空白砖墙,右手边的第三面则由一栋高高的平顶房构成,房上的木板窗扉一律紧闭。然而整座房子还是透出住人的迹象。大门上的一只白色球形灯罩正发出黯淡的光亮,显示门边有一张铜质的医生铭牌。一座位于空荡死巷的带蓝色窗扉的幽静的房子——而达沃斯正朝它走去。

杰瑞一眼就看到了这些。他开始从死巷往外退。雨水劈头盖脸地浇在他的身上,微弱的白色球灯在模糊的视线中显得忽明忽暗。达沃斯几乎快到诊所门口了。他停了下来像是要想或者看什么;紧接着……

杰瑞·温顿后来发誓他的目光离开达沃斯不超过一秒。这是真的。事实上,杰瑞扭头瞟了一眼身后的灯塔大街并放心地看见远处有个警察的身影。促使他迅速回头的是从死巷里传出的一个声音,一个介乎咳嗽与尖叫之间,在雨中阴森颤动的声音,以及接下来身体倒在沥青地上的砰击声。

一分钟前达沃斯还是站着的,一分钟后他已经侧身躺在人行道上,双脚乱蹬。

灯塔的光束又一次在头顶掠过。几个大步冲到达沃斯身边的杰瑞在瞬时的灯光下看到了发生的一幕。达沃斯的手指仍然攥着,或者说试图攥住,杰瑞在赌场见过的那个鼓鼓的钱包。他的淡褐色外套此时已被雨水湿成了暗色。他的鞋跟在人行道上使劲摩擦,因为他被一把厚实的小刀刺穿后颈,锃亮的金属刀柄露在颈外四寸长。随即钱包从指间滑出摔进一滩积水,因为人死了。

* * *

杰瑞·温顿怔怔地看着,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下意识地俯身捡起积水里的钱包并甩了甩。听到有串沉重的脚步跑进死巷,他本能地后退几步,眼瞅着一个警察疾奔而来,身上的雨披飞扬。

“站那儿别动!”警察用法语喊道,其雨披下的模糊身形随即一个急刹车停下。他审视着地面,当分辨出人行道上的情况后像被击中了胃似的哼了一声。

杰瑞集中起注意力在所知的法语中搜寻着合适的词句。

“他的——他的钱包,”杰瑞说,一边把钱包递了出去。

“我看见了。”

“他死了。”

“很明显,”另一个喷着鼻子表示同意。“那好!把它给我。快点,快点,快点!他的钱包。”
警察打着响指伸出一只手。他加了一句:“别想耍花样!我知道该怎么对付你。”

“但我没有杀他。”

“现在可不好说。”

“上帝,你不会在想——?”

他戛然而止。问题就在于事情发生得太快了。杰瑞像被卷入了一个超级推销员的旋风战术,还没弄明白对方在说什么就已经买了一件大而无用的东西。

因为出现了一个小小的奇迹。达沃斯就死在他的眼皮底下。达沃斯被从后面直接击中,厚实的小刀以一条略向上倾斜的直线进入他的颈部,似乎攻击来自于人行道的方向。但与此同时整个空如饼干盒的死巷里却只有达沃斯一人。

“我不负责想,”警察短促地说道。“我只负责做记录和向局长汇报。言归正传!”他一边警惕地盯着杰瑞,一边从雨中退到昏暗的门楣下掏出笔记本。“你最好说实话。你杀了这个男人并试图抢劫。我看见了。”

“不!”

“整个院子只有你和他两人。我看的清清楚楚。”

“这倒是真的。”

“好极了,他承认了!你没在院子里看见其他人?”

“没有。”

“这就对了。要是有凶手接近可能不被发现吗?”

就算看见对方冷淡的眼神变得越来越冷淡,杰瑞还是得承认这是不可能的。两面是空白的砖墙,第三面则是一栋,他可以发誓,门窗都未开丝毫的房子。在他转移视线的一秒之内没有凶手能够接近现场,刺死达沃斯,然后再躲回什么地方。没有地方可躲。这个显而易见的事实令他连个撒谎的机会都没有。他只能结巴道: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坚持到。“一分钟前他还好好的,接着就倒下了。我谁也没看见。”突然他的脑中闪过一道灵光。“等一下!那把刀——一定是被人扔过来的。”

门楣下的人毫不掩饰心中的轻蔑,嘲弄地看着他。“你说是被扔过来的?从哪儿扔的?”

“我不知道,”杰瑞承认。灵光熄灭了。他迷茫地看看空白的砖墙和那栋关得密不透刀的房子。
“想想,”他的同伴终于忍不住要让逻辑说话,“刀的位置。这位先生背对着你走在前面?”

“没错。”

“好;我们再看。”他指了指。“小刀以一条直线进入他的后颈。它来自于你的方向。它有可能越过你从院子入口被扔进来吗?”

“不,不可能。”

“不。这不用你告诉我,”他的同伴怒喝。“我不想再听你胡扯了。我对你客气全因为你是英国人;我们有规定要对英国人客气。但这事实在叫人无法忍受。你得跟我回市政厅。瞧他手里的皮夹。死者是不是主动把它给你还说:‘先生,请允许我向您献上我的皮夹?’”

“不。皮夹本来在他的手里。”

“你说皮夹本来在他自己手里?为什么”

“我不知道。”

杰瑞没有往下说,既是因为怕引出他在赌场输钱的事对自己不利,又是因为他们听到了门被打开时的晃动声。诊所的门开了,杰瑞在赌场见过的金发女子走了出来。

门边的铜质铭牌上写着:“爱德华·埃贝尔医生,”名字下是营业时间及一条警告,“讲英语。”伸长脖子站在女孩身后的是一个胡子浓密的中年男人,神情威严。他那闪着寒光的眼镜上有一条黑色的宽带,仿佛与他两端上翘的胡子形成了一圈电路。

然而杰瑞·温顿看的并不是埃贝尔医生。他看的是那个女孩。此时她身着一件轻便的毛皮大衣,并在头上裹了一条奶白色的围巾。在她手中有一只用白纸包着的小盒。她那柔滑、焦虑的脸庞和细长、淡蓝色的眼睛似乎映射出那个正从人行道上注视着她的死人的表情。她惊恐地倒退几步,不巧撞在了警察身上。一手抓着埃贝尔医生的手臂,她用另一只手猛地指向达沃斯,“就是他!”她喊道。


警察局长戈隆先生是个和蔼的人,一个身材溜圆、如猫般温和可亲的人。他的举止向来为人称道。犯罪——在拉班德莱特并不多见——令他不安。但他也是个能干的人。凌晨一点,他坐在位于市政厅的办公室里,一边检查着自己的手指甲,一边在一把呜吱作响的转椅里前后摇晃。转椅发出的声响让杰瑞·温顿越来越紧张。

已是第十次称自己名叫埃莉诺·霍德的女孩态度坚决。

“戈隆先生!”

“小姐您叫我?”局长彬彬有礼地问道,像是刚从睡梦中醒来。

埃莉诺·霍德转身朝杰瑞·温顿使了个无望的眼神。

“我只是想知道,”她用流利的法语追问道,“我们为什么会在这里,埃贝尔医生和我。还有温顿先生,他又怎么了。”这次她微笑着冲杰瑞使了个支持的眼神,眼神中的关切令这位嫌犯倍感温暖。“可是单就——为什么?我们又不是什么目击者。我已经告诉过你我为什么会在埃贝尔医生那儿。”

“小姐的父亲,”戈隆先生咕哝。

“对。他身体不好,几天来一直在接受埃贝尔医生的治疗,今晚在赌场他又犯病了。这点温顿先生可以作证。

杰瑞点点头。同桌的那个老伙计,他暗想,看上去确实一副病态。

“十一点半的时候我带父亲回到我们住的布里特尼饭店,”女孩专注地继续说道。“我试着给埃贝尔医生打电话,可是没打通。因此我就去了他家。那儿离饭店很近。一路上我一直看见那个男人——那个你们叫达沃斯的人。我觉得他在跟踪我。他像是躲在一棵棵树后盯着我。这就是为什么当我看见他睁着眼躺在人行道上时我说‘就是他’。他的眼睛任凭雨淋眨都不眨。那景象很恐怖。我被吓着了。您说这能怪我吗?”

戈隆先生表示同情地支应了一声。

“大概十一点四十的时候我到了埃贝尔医生家。埃贝尔医生已经睡了,不过他同意和我一起去饭店。等他换好衣服后我们走了出来,不料在门口发现——你知道是什么。请相信我知道的就这么多。”

她的声音和仪态都极具表现力。她时而满是忧虑,时而满是恳切,法语短促的音节在她的口中富于变化。当她转动手腕时你仿佛能看见达沃斯躺在雨中,灯塔的光束在头顶扫过。她突然看着杰瑞用英语说道:

“他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我根本就不相信你杀了他。”

“谢谢你。可是为什么?”

“我不知道,”埃莉诺干脆地说。“你就是不可能。”

“说的对!”戈隆先生赞许地拍着办公桌喊道。

戈隆先生的转椅兴奋得咯吱直响。他的办公室里亮着很多灯,闻起来像是用杂酚油点的。他面前的办公桌上放着达沃斯湿透了的钱包和(令人不解地)埃莉诺·霍德手上那只装在圆筒纸包里的小圆盒。戈隆先生既不和杰瑞说话也不看他,对他完全不理不睬地就像他根本不在那儿。

“但是,”他随即又严肃起来。“请允许我再问一句,小姐。您说埃贝尔医生正在为令尊治病?”

“没错。”

戈隆先生指着桌上的小盒,“用药片?”

“啊,我的上帝!”埃贝尔医生叹道,一边懊丧地拍拍脑门。

有那么几分钟的时间杰瑞曾担心这位好大夫会中风发作。埃贝尔医生不仅搬出了自己在社区的显赫地位,还指出了医生可不是在半夜三更行善出诊时被人随便拖到警察局的;这会影响声誉。此刻他停下在房内僵硬的踱步,怒冲冲地走到局长面前直视着对方的眼睛。

“我要说两句,”他用低沉的嗓音冷冷地说道。

“请便。”

“就像这位小姐说的!我们为什么在这儿?为什么?我们又不是目击者。”他停了下来,拍拍大衣的肩膀像是要掸掉什么虫子。“这个年轻人所说的可能是真的,也可能不是。如果是真的,那么我不明白这个叫达沃斯的人为什么要给他我的地址。我不明白为什么达沃斯会在我家门口被刺死。我并不了解这个达沃斯,他只是我的一个病人。”

“啊!”局长说。“没准你也给他开了些药片?”

“埃贝尔医生坐了下来。

“你为什么总抓着药片的话题不放?”他拘谨地问道。“就因为这个年轻人——”他再次不满地看看杰瑞——“告诉你达沃斯今晚在赌场说了些有关‘药片’的醉话,这是不是你感兴趣的原因?”

“也许吧。”

“可笑,”埃贝尔医生说。“你是在质疑桌上的那些药片吗?它们是给霍德小姐的父亲的。它们只是普通的药片,含有对心脏有利的毛地黄素。你是不是觉得它们有毒?如果是,那为什么不检测一下?”

“好主意,”戈隆先生表示认同。

他拿起盒子,褪去外面的白纸。

盒子里装有几颗糖衣药丸。戈隆先生凝重地拿起一粒放入口中,先是尝了尝味,接着把它咬碎,最后像是给咽了下去。

“没有毒?”医生问。

“没有毒。”戈隆先生肯定。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他拿起话筒,面带笑意地听了一会儿,然后放下电话。“真是太好了!”他搓着双手,满脸笑容。“我的好友、英国警方的马奇上校进行了一些调查。他被派到这儿来是因为法国和英国当局都已经对拉班德莱特的某种活动忍无可忍了。没准你们今晚在赌场注意到他了,在座的各位?”

“我记得他,”杰瑞突然说道。“大块头,安静得像罪恶。”

“贴切的描述,”局长说。

“可是——”埃贝尔医生正准备说什么。

“我说‘在座的各位’,埃贝尔医生,”局长重复道。“能否让我问个小问题?非常感谢。当这位小姐于今晚十一点半往您家打电话时,您不在家。没准您在赌场?”

埃贝尔医生迷茫地看着他。

“有可能。可是——”

“没准您在那儿看见达沃斯先生了?”

“有可能。”埃贝尔医生依旧迷茫地看着他,一副百思不得其解的样子。“可是,戈隆先生,能不能麻烦你解释一下?你不是怀疑小姐或是我本人和这件事有关吧?你不会认为小姐或是我在谋杀发生时离开了房子吧?”

“我肯定您没有。”

“你不会认为小姐或是我本人走到一扇门或窗边向这个被诅咒了的达沃斯下手吧?”

“我肯定您没有,”局长和颜悦色地说。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可这样一来,您瞧,”戈隆先生强调地竖起一根手指反驳道,“我们就碰上了一个难题。我们陷入了荆棘丛中。因为那将意味着杀人的是温顿先生。而这,”他看着杰瑞补充道,“纯属无稽之谈。我们根本就不相信温顿先生和这件事有关;我的朋友马奇上校会告诉你们原因。”

杰瑞仰靠在了椅背上;他打量着局长的脸,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觉得自己活像只受气包。然而当一个警卫员打开办公室的门时他却十分庄重地冲局长回点了一下头。

“我们都说英语吧,”戈隆先生说着敏捷地站了起来。“这是我的朋友马奇上校。”

“晚上好,”上校说。他的雀斑大脸和戈隆先生的一样温和;他的双手握拳放在腿上。他先看看埃莉诺,然后是杰瑞,最后是埃贝尔医生。“抱歉给你造成了不便,霍德小姐。但我已经见了你的父亲,况且很快就没事了。至于你,温顿先生,我希望他们已经解除了你的痛苦?”
“痛苦?”

“告诉你不会把你送到魔鬼岛[3]之类的?我们有三个很好的理由相信你与此事无关。理由一。”

他伸手从晚礼服口袋里掏出一件物品展示给众人。这是一只黑色的皮夹,和戈隆先生桌上的那只一模一样。所不同的是先前的那只塞满了千元大钞,而这只仅装了几百法郎。

“我们在达沃斯的口袋里发现了这第二只皮夹,”马奇上校说。

他似乎在等待人们发表意见,然而谁也没有说话。

“那又怎么样?”最终杰瑞问道。

“噢,得了!两只皮夹!达沃斯为什么要带两只皮夹?一个人为什么要带两只皮夹?这是我的第一个理由。理由二。”

他以一个魔术师的姿态从大衣内袋里拿出那把刺死了达沃斯的刀。

这是件令人浮想联翩的东西。已被拭去血迹的凶器是一把厚实的小刀,刀身细长,带有轻巧的金属刀柄和横档。小刀随着马奇上校的转动在灯光下闪闪发光,这让杰瑞·温顿产生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他几乎就想起了过去的一个场景;他几乎就,在短暂而又诱人的一瞬间,抓住了整件事的意义。

“现在轮到了我的第三个理由,”马奇上校说。“第三个理由是费迪·达沃斯。费迪是个饭店窃贼。对我们这些可怜的警察的来说太聪明了点。呃,戈隆?尽管我总是告诉他他不会看人。在夏季旅游的高峰期,他在布里特尼和瑭璜这样的饭店能有丰厚的收获。他专偷项链,尤其是珍珠项链。请记住这点。”

埃莉诺·霍德的脸上逐渐显出领悟的表情。她开口想要说话,但随即控制住了自己。

“他的问题是,”马奇上校继续到,“如何把赃物走私到英国以便在那儿的非法市场出售。他无法自己携带。在拉班德莱特这样的小地方,只要他靠近布洛涅[4]一步戈隆就会把他从里到外搜个遍。因此他需要同伙。我的意思是从每个旺季只身到这里来的一群群年轻人中选出的同伙。找个在赌桌上输高了的年轻傻瓜,说不定那人愿意向海关撒个无伤大雅的小谎赚个几千法郎呢。你明白我说的吗,温顿先生?”

“你的意思是我被选中——?”

“没错。”

“可是,上帝,怎么做?就是用枪指着我我也没办法把一条珍珠项链偷运出海关。”

“你可以,如果你需要服药,”马奇上校指出。“达沃斯就是这么跟你说的。项链首先会被拆开。每一颗珍珠会被涂上一层厚厚的糖衣,成为一颗似模似样的药丸。之后根据一位名医开具的处方它们会被倒进一只似模似样的瓶子或盒子里。在客流的高峰期,海关不可能对每个人进行细致的搜查。他们所寻找的是一个珍珠走私犯,而不是一个患有胃病的体面的年轻游客。”

埃莉诺·霍德带着顿悟的表情将目光投向戈隆先生桌上的药盒。

“所以你就是因为这个才尝我的药!”她对警察局长说,后者则抱歉地咕哝着。“还一直不让我走,还——”

“小姐,我向你保证!”戈隆先生说。“我们肯定这些药没有问题!”然而他接下来的补充多少有些破坏了他的殷勤。“首先它们就不够数。但由于你是在营业时间之外从埃贝尔医生那里取的药,因此我们必须要对你进行调查。他们的把戏很巧妙,唔?恐怕埃贝尔和达沃斯公司干这个已经有些日子了。”

众人扭头朝埃贝尔医生看去。

他笔直的坐着,下巴贴着脖子像是准备唱歌。他脸上的表情只能用惊恐的质疑来形容。就是他的嘴也因为这个而半开着,或者是因为什么未出口的嘲笑。

“另外我们不得不把大家都留在这儿,”戈隆先生接着说道,“直到我的人在埃贝尔医生的诊所里找到费雷夫人一周前失窃的珍珠项链。我再说一遍:他们的把戏很巧妙。要不是达沃斯不小心把它透露给了温顿先生,我们可能永远都看不透这一点。不过话又说回来,达沃斯正变得越来越自以为是。”他补充道:“这个,马奇上校认为,就是埃贝尔医生决定杀了他的原因。”

埃贝尔医生仍旧一言不发。

倒是杰瑞·温顿先开口了。“长官,我不喜欢这家伙。我相信你是对的。可是他怎么可能杀了达沃斯?他不可能杀了他!”

“你忘了,”马奇上校轻快地说道,好像房间内的情绪温度没有任何的上升,“你忘了那两只皮夹。达沃斯为什么要带两只皮夹?”

“为什么?”

“他没有,”马奇上校盯着埃贝尔说。

“我们的这位好大夫,不用说,是合作的策划者。他支撑着费迪光鲜的门面。费迪在赌场玩百家乐用的都是埃贝尔医生的钱。今晚当埃贝尔医生和费迪在赌场见面时,他非常明智地拿走了费迪皮夹里的大量现金,就是你在赌桌上看见的那些。当费迪半夜前往医生家时,他口袋里装的是自己的皮夹,里面只有几百法郎的佣金。”

“要知道,埃贝尔医生需要那大把的钞票来实施他的杀人计划。他知道费迪会在什么时候去他家。他知道温顿先生会紧跟在费迪身后。事实上温顿先生将走进一个圈套成为替罪羊。埃贝尔医生要做的就是把那叠千元钞票塞进一只像费迪·达沃斯那样的皮夹,再用它设置一个陷阱。”

“一个陷阱?”埃莉诺重复道。

“一个陷阱,”马奇上校说。

“你的出现,霍德小姐,”他接着说道,“给医生提供了一个意外的不在场证明。他把你留在楼下,自己上楼去‘换衣服。’就在达沃斯到达前几分钟,他偷偷上了房顶——一个平顶,和班德莱特大多数的房子一样。他站在围栏边俯视四十英尺下的死巷。他看见自己家亮着灯的门阶。他把那只皮夹扔过围栏,让它落在了自家门前的人行道上。”

“怎么样?”马奇上校继续到。“达沃斯会怎么做呢?你会怎么做,如果你走着走着发现面前躺着一只塞满了千元大钞的皮夹?”

杰瑞·温顿的眼前再次出现了那个昏暗的死巷。他听见大雨倾盆;他看见那东西闪着光下降,经过门灯,经过头顶的灯塔光束。他看见步履轻快的达沃斯突然停了下来像是要看什么东西——

“我想,”杰瑞说,“我会弯腰把皮夹捡起来。”

“对,”马奇上校说。“悲剧就是这么酿成的。当你弯腰时你的身体会和地面平行。对于任何一个在你上方四十英尺处手持一把身重柄轻的尖刀的人来说,你的大部分后颈会成为一个明显的目标。凶手只要把刀扔下来就行了:松开手指,让刀落下。其它的重力自会解决。”

“我的朋友,谋杀就发生在你的眼前,但你却看不见。你看不见是因为一道游移、发光的雨墙,好似一道银帘,垂挡在了门灯和灯塔光束之前。它遮住了一把细长的小刀的坠落。隐藏在银帘后的就是我们天才的朋友埃贝尔医生,如果他愿意开口的话——”

就是被带走时埃贝尔医生也不愿意开口。然而埃莉诺·霍德和杰瑞·温顿却一起穿过夏日的晨曦,在一个清朗的银色天空下漫步回住处。等他们到达饭店时,两人已经把共同的熟人全都给找了出来。

[1] 克里萨斯,公元前560/561年到约547年为小亚细亚古国吕底亚的国王。克里萨斯的名字在希腊和波斯文化中为富人的代名词;英语中有诸如“和克里萨斯一样富有”或“比克里萨斯更为富有”的表述。
[2] 指多佛尔海峡(法国称加来海峡)。
[3] 法属圭亚那“安全岛”三岛中位置最北、面积最小的岛屿。自1852年到1952年为法国的犯人流放地。
[4] 法国北部的港口城市,为英法两国间的轮渡港。

2009年1月26日星期一

读保罗•道尔蒂的《侩子手的赞歌》

英国《Time Out》杂志称保罗·道尔蒂(Paul Doherty)为“自爱丽丝·彼得斯(Ellis Peters)以来同类作家中最优秀的”。我只看过彼得斯的《情钟遗骨》(A Morbid Taste for Bones)——其卡德菲尔修士探案系列的第一本也是其中最为人称道的一本——单从这本书判断,《Time Out》的评价有失偏颇。彼得斯也许是第一个将悬疑故事和中世纪背景相结合的作家,但不论是在悬念的营造上还是在对中世纪背景的刻画上,道尔蒂都较彼得斯技高一筹;和《侩子手的赞歌》(The Hangman’s Hymn)相比,《情钟遗骨》如同一本浅显的少儿读物。

《侩子手的赞歌》的副标题是《木匠在其从伦敦到坎特伯雷的朝圣途中讲述的神秘和谋杀故事》(The Carpenter’s tale of mystery and murder as he goes on pilgrimage from London to Canterbury),这不由让人想到了《坎特伯雷故事集》;事实上,本书正是道尔蒂的《坎特伯雷神秘和谋杀故事集》中的一部。小说中,乔叟和其他的朝圣者们如悉到场,一行人结伴前往坎特伯雷大教堂朝拜圣贝克特的神龛,路上约定每晚轮流讲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故事。骑士、律师、乡绅和牧师先后讲了他们的故事(分别记录在An Ancient Evil, A Tapestry of Murders,A Tournament of Murders,和Ghostly Murders中),这天晚上轮到了木匠西蒙·考特里尔。就在日落前不久目睹的行刑场面勾起了木匠的可怕回忆,他于是向众人讲起了自己的亲身经历。

一次偶然的机会西蒙加入了格劳斯特市的行刑队成了一名侩子手。行刑队由五人组成,除了他还包括队长夏德伯尔,绰号笑面和苍蝇头的两名侩子手以及马丁修道士。一天晚上五人受到市长的紧急传召接受了一项秘密任务:将女巫艾格尼丝·瑞特里尔和她的两个女儿带到城外的迪恩森林中处以绞刑。瑞特里尔一家被控绑架多名少女进行邪恶的人祭仪式;她们用黑线缝住受害人的口眼阻止灵魂离开肉身,然后割断祭品的喉咙以此向魔鬼换取黑暗的力量。根据驱魔惯例和法律规定,行刑队被要求在犯罪现场——迪恩森林深处的一块在远古时期被用来举行同类祭祀活动的空地——处决了母女三人后让尸体悬挂三天,同时五人在原地看守三天,三天后才能取下尸体刺穿心脏予以掩埋。翌日晚,西蒙和他的同伴们押着瑞特里尔母女进入了阴森的迪恩森林,谁也没有想到这正是他们噩梦的开始。

在林中实施完死刑后侩子手们点起篝火准备休息,然而此时周围树林间不时传出的怪异声响和飘忽不定的影子开始让他们不安起来,西蒙甚至相信自己看见老瑞特里尔的眼皮动了动!紧接着,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打乱了原定计划,行刑队被迫违规离开空地来到附近一座废弃的皇家狩猎行宫里避雨,可是等待他们的竟是老瑞特里尔可怖的嘴脸以及母女三人在尖声威胁中用木头石块发起的攻击。天亮后一切恢复了平静,西蒙等人匆匆赶回林间刑场,却发现原本吊在树上的三具尸体早已不见踪影,只见用作祭台的石板上有一行红色的字迹:告诉过你们我们会再见面的。似乎被绞死的瑞特里尔母女复活了。在女巫们的骚扰中捱过了剩下的两天后行刑队惊慌失措地回到城里,就在他们决定散伙各奔前程的同时,女巫母女也开始了残忍的复仇计划。很快,曾参与审判并处决瑞特里尔一家的人相继遇害,而西蒙自己则被当作杀害市议员席普勒、席的情妇和笑面的凶手被送上了绞刑架。

西蒙当然没有死,至于具体原因这里暂时不予透露,以免影响小说的悬疑效果。但要告诉大家西蒙的历险只是全书诸多谜团中的一个,自始至终读者都被悬念包围:一个谜团破了立即会有新的谜团取而代之;而道尔蒂娴熟的叙事技巧却使得情节元素能够多而不乱,有机融合:女巫疑云和其它例如有关行刑队或是西蒙的前任“没牙齿”的各种秘密分别构成了小说之树的主干和枝杈,彼此相联,共为一体。全书节奏流畅,一气呵成,故事情节在谜团的交替中层层递进,直奔高潮,读起来就像坐在一辆高速行驶的汽车里,即便最后的谜底有那么点显而易见,受惯性驱使的读者也已经欲罢不能了——更何况事情并没有随着木匠故事的结束而结束。

和其它侦探小说相比,《侩子手的赞歌》多了一层超自然的灵异色彩,但可喜的是,道尔蒂并没有拿漫无边际的鬼神之事大做文章,而是立足现实着眼于人力制造的罪恶。瑞特里尔母女不是僵尸鬼魂,更没有起死回生;把行刑队员们吓得半死并展开报复的完全是活生生的人,只不过这些人隶属的不是一般的犯罪组织,而是一个秘密的巫师集会,但这在十四世纪的欧洲并不罕见(驾驭历史细节对身为牛津历史学博士的作者而言可谓轻车熟路)。随着巫师集会首领的身份成了木匠故事的终极谜团,小说也成了中世纪版的《谍中谍》。想像一下,当西蒙和政府招募的人马向瑞特里尔母女藏身的山洞发动攻击时对阵双方手里拿的不是弩,而是枪。作者还挺有幽默感。

乔叟到死也没能完成《坎特伯雷故事集》,计划中的124个故事最终只成形了22个。我衷心希望现年62岁的道尔蒂不要步乔叟的后尘,在创作其它多项系列的同时能为他的《坎特伯雷故事集》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坎特伯雷神秘和谋杀故事集》系列:
An Ancient Evil, Being the Knight’s Tale, 1994
A Tapestry of Murders, Being the Man of Law’s Tale, 1994
A Tournament of Murders, Being the Franklin’s Tale, 1996
Ghostly Murders, Being the Priest's Tale, 1997
The Hangman’s Hymn, Being the Carpenter’s Tale, 2002
A Haunt of Murder, Being the Clerk’s Tale, 2003

雅克•福翠尔:《破茧而出》(5、6)

V

当思考机的监禁生活进入第五天时,看守长的脸上出现了一种忧惧的神情。他期盼一切尽早结束。他禁不住怀疑他那位显赫的犯人正过得不亦乐乎。如果这是事实,那么思考机的幽默感可一点都没有减少,就在这天他又朝窗外的警卫扔了张布条,上书:“还剩两天。”此外他还扔了五角钱。

看守长很清楚——他很清楚——13号牢房里的这个人根本就没有五角钱——他不可能有五角钱,就像他不可能有钢笔或墨水或布,然而他有。这个情况——而非理论——是看守长神情忧惧的原因之一。

那件诡异骇人的有关“硫酸”和“8号帽子”的事同样深深困扰着他。当然它们没有任何意义,不过是一个被恐惧逼得供认了罪行的谋杀犯的疯言疯语;然而自从思考机出现以后监狱里就没少发生“没有任何意义的事”。

第六天看守长收到一封信,告之阮森博士和菲尔丁先生将在第二天即周四晚上来到启森监狱,并且万一凡杜森教授没能逃脱——他们推测目前的情况如此,因为他们还没有收到他的任何消息——他们将在监狱和他见面。

“万一他没能逃脱!”看守长凝重地笑了笑。逃了!

思考机的三张字条活跃了看守长这一天的气氛。它们照例写在布条上,主要就是关于这位科学家在被关当天提议的周四晚上八点半的约会。

第七天下午看守长在路过13号牢房时朝里面瞟了一眼。思考机正躺在铁床上闭目养神。乍看之下牢房和以往根本没什么两样。看守长可以发誓没人能在那时——四点——和晚上八点半之间离开牢房。

返回途中经过这间牢房时看守长再次听到了平稳的呼吸声,他走近牢门向里看去。如果思考机醒着他绝不会这么做,但是现在——情况不同嘛。

一束光线从高高的窗户射入落在熟睡者的脸上。看守长第一次注意到他的犯人显得憔悴而疲惫。就在那时思考机微微动了动,看守长赶忙心虚地离开了。当晚六点后他找到看守。

“13号牢房一切正常?”他问。

“是的,长官,”看守回答。“不过他吃的不多。”

七点出头,看守长自觉问心无愧地接待了阮森博士和菲尔丁先生。他打算给他们看布条并向他们和盘托出自己的不幸遭遇——说来话长喽。然而没等他这么做,监房河岸一侧的巡逻员就走进办公室来。

“我这边的探照灯不亮了,”他报告说。

“见鬼,那家伙是个扫把星,”他的长官大声抱怨。“他来了以后尽出事。”

警卫返回自己黑暗中的岗位,看守长则给照明公司打电话。

“我是启森监狱,”他对着话筒说道。“赶快派三四个人过来,有个探照灯要修。”

对方的回答显然是肯定的,因为看守长放下电话后就去了院子。正当阮森博士和菲尔丁先生坐在办公室等待主人回来时,门卫送来了一封快递信。阮森博士无意中注意到了信封上的字迹,门卫走后他又仔细看了看。

“我的天!”他惊呼。

“怎么了?”菲尔丁先生问。

博士无声地把信交给菲尔丁先生检查。

“巧合,”他说,“一定是巧合。”

将近八点的时候看守长才回到他的办公室。电工已经乘坐四轮马车到达,正在进行维修。看守长摁下连接门卫的通话钮。

“来了多少电工?”他对着通话机问道。“四个?三个穿工作服的工人和经理本人?长礼服和大礼帽?好的。确定出去的只有四个。就这样。”

他冲阮森博士和菲尔丁先生道:“在这儿我们必须特别小心——尤其是在,”他难掩话音中的讽刺,“我们把科学家关起来了以后。”

看守长随意地拿起快递信着手打开。

“看完信后我想告诉二位一些有关——上帝!”他瞄了一眼信,戛然而止。他惊得张大了嘴呆坐在那儿。

“怎么了?”菲尔丁先生问。

“寄自13号牢房的快递信,”看守长屏息说道。“晚餐的邀请函。”

“什么?”另两人不约而同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有那么一会儿看守长只是茫然地坐着,两眼直勾勾地盯着信发呆,然后他高声叫来了走廊上的警卫。

“快去13号牢房看看人还在不在。”

警卫领命而去;阮森博士和菲尔丁先生细看了来信。

“是凡杜森的笔迹,毫无疑问,”阮森博士说。“他的字我见得多了。”

就在那时连接门卫室的通话机响了,看守长半出神地拿起话筒。

“喂!两个记者,呃?让他们进来。”他猛地冲博士和菲尔丁先生道:“那家伙不可能出去。他一定还在牢房。”

就在那时警卫回到办公室。

“他还在牢房里,长官,”他报告说。“我看见他了,在床上躺着。”

“瞧,我说什么来着,”看守长如释重负地说。“可他是怎么把信寄出去的?”

监狱院子通向看守长办公室的钢门上传来一声敲击声。

“是记者,”看守长说,“让他们进来,”他指示警卫,继而对两位客人道:“在他们面前别提这事,不然肯定会没完没了。”

办公室的门开了,从前门来的两个人走了进来。

“晚上好,先生们,”其中一个说道。他是哈钦森·海奇,看守长对他一点也不陌生。

“怎么样?”另一个不耐烦地问。“我来了。”

是思考机。

他充满敌意地斜视着看守长,后者一时只能目瞪口呆地坐着,说不出一句话来。阮森博士和菲尔丁先生惊愕不已,但他们对整件事的了解不如看守长;他们只是感到惊讶,而他则完全怔住了。记者哈钦森·海奇贪婪地注视着眼前的情景。

“怎么——怎么——怎么做的你?”看守长最后屏息问道。

“去牢房,”思考机以他那为科研同事所熟知的烦躁口吻回答。

依旧有些恍惚的看守长带路先行。

“用你的灯照一下,”思考机下令。

看守长照做了。牢房看起来没有任何异常,而且瞧——床上还躺着思考机的身体。千真万确!瞧那黄发!看守长又看了看他身边的这个人,迷惑于自己奇怪的梦境。

他用颤抖的双手打开牢门,思考机走进房间。

“看这儿,”他说。

他踢了踢牢门底部的钢条,其中三根移了位,第四根干脆断开滚到了走廊上。

“还有这儿,”前犯人说着踩到床上把手伸向墙上的小窗。他拿手抚过栅栏,所有的栅条都掉了下来。

“床上的是什么?”看守长问,终于有些回过神来。
“一只假发,”对方回答。“掀开毯子。”

看守长照做。底下有一大卷粗绳,足有三十多尺,一把匕首,三把锉刀,十尺长的电线,一把小巧有力的钢钳,一柄小型平头钉锤,以及——以及一把大口径短筒手枪。

“你是怎么做的?”看守长问。

“说好你们几位将在九点半和我共进晚餐的,”思考机说。“快点,不然我们要晚了。”

“可你是怎么做的?”看守长追问道。

“永远都别想阻挡任何会用脑子的人,”思考机说。“快点,我们要晚了。”

VI

在凡杜森教授家举行的晚宴急迫而又有些沉寂。客人包括阮森博士,埃尔伯特·菲尔丁*,看守长和记者哈钦森·海奇。晚餐依照凡杜森教授一周前的指示准时开始;阮森博士发现洋蓟非常可口。最后晚餐结束,思考机转过脸来不客气地侧眼看着阮森博士。

“现在你信了吗?”他问。

“我信,”阮森博士回答。

“你承认这是个公平的考验?”

“我承认。”

和其他人,尤其是看守长一样,他正焦急地等待着解释。

“不如告诉我们你是怎么——”菲尔丁先生开了个头。

“对,告诉我们是怎么回事,”看守长说。

思考机扶了扶眼镜,准备性地斜瞄了他的听众几眼,然后开始了他的故事。他有条不紊地从头讲起;从来没有听众像他面前的这几位那么专心。

“我同意,”他开始说道,“进入一间牢房,除了身上穿的什么都不带,而我要在一星期之内逃出那间牢房。我从没有去过启森监狱。进牢房前我要了些牙粉,两张十元的和一张五元的纸币,还要求给我的黑皮鞋上点鞋油。就算这些要求遭到拒绝那也没什么要紧。可是你们同意了。”

“我知道牢房里不会有任何你们觉得可以为我所用的东西。因此当看守锁上牢门时我显得很无助,除非我能利用这三件看起来无关紧要的东西。任何一名死刑犯都会被允许拥有这些东西,是不是,看守长?”

“牙粉和被擦过的鞋子可以,但钱不行,”看守长回答。

“任何东西到了一个懂得如何利用它的人手中都是危险的,”思考机继续道。“头一晚我什么也没做,除了睡觉和抓老鼠。”他向看守长投去愤怒的目光。“当事情刚被提出来的时候我知道那一晚我什么都做不了,所以我建议第二天开始。你们几位先生以为我想争取时间和外面的帮手安排越狱,但你们错了。我知道我能和任何我想联系的人取得联系,只要我愿意。”

看守长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然后继续凝重地抽起烟来。

“第二天早上六点我被来送早饭的看守叫醒,”科学家接着说道。“他告诉我午饭是十二点,晚饭是六点。我猜三餐之间我应该不会受到打扰。因此早饭后我就立即开始通过牢房窗户观察我外围的环境。只一眼我就知道没有必要尝试翻墙越狱——即便我决定从窗户逃出牢房,而我的目标不仅是离开牢房,还有监狱本身。当然,我是可以越过围墙的,但那需要更长的时间来计划。鉴于此,我暂时打消了这个念头。”

“从这第一次的观察我得知监房的那一面对着一条河,同时附近还有个运动场。这些推测随即被看守证实。而我由此掌握了一条重要的信息:如果有需要,任何人从那一侧接近牢房都不会引起特别的注意。记住这点会有用。我就记住了。”

“但是外围事物中最引起我注意的还是距离我的牢房窗户不过几尺——可能三或四尺——的探照灯电线。我知道万一我需要关闭那盏探照灯,这个发现会帮上大忙。”

“哦,这么说今晚你把它关了?”看守长问。

“从窗口了解到了我所能了解到的一切后,”思考机并不理会对方的打岔,往下说道,“我开始思考怎样才能逃出整个监狱。我开始回忆我是如何来到牢房的,因为我知道唯一的出路就是我进来的路。七扇门挡在我和外界之间。于是我也暂时放弃了这个想法。同样,我不可能穿过牢房坚实的花岗岩墙壁。”

思考机稍作停顿,阮森博士则点起另一根雪茄。有几分钟的时间屋内寂静无声,然后科学家越狱者继续说道:

“当我正想这些事的时候一只老鼠从我的脚上跑过。这给了我一个新的思路。牢房里至少有六只老鼠——我能看见它们发亮的圆眼睛。然而我并没有看见它们从牢门下进来。我于是故意吓唬老鼠想看看它们是不是从那儿出去。它们没有,但它们不见了。很明显它们从另一条路走了。另一条路意味着另一个开口。”

“我开始搜索这个开口并最终找到了它。它是一根旧的排水管,已经被废弃了很久,里面积满了泥土和灰尘,但老鼠就是从这里来的。它们肯定来自某个地方。什么地方呢?排水管通常延伸到监狱地界之外。这根可能通到河里,或是河附近。因此老鼠必定来自那个方向。既然它们在管道里走了一程,那么我推测它们就应该走了全程,因为除了出口,一根结实的铁管或者铅管上不太可能存在开口。”

“当看守带着我的午饭来到牢房时他告诉了我两件重要的事情,尽管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这点。一件是七年前监狱安装了一套新的排水系统;另一件是河离监狱不过三百英尺。这样一来我可以肯定那根管子属于旧的排水系统,而且我知道了它斜伸向河边。但管子是止于水中还是陆上?”
“这是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我通过捕获几只牢房里的老鼠解决了这个问题。我的看守见我在抓老鼠觉得很吃惊。我检查了至少有六只,它们都非常干燥。它们来自水管,且最重要的是它们不是家鼠,而是田鼠。由此可见水管的另一端在监狱围墙外的陆地上。到目前为止,一切顺利。”
“我随即意识到如果我想要不受干扰地利用这一点,我就必须把看守长的注意力引到别的地方。你们瞧,告诉看守长我到监狱去是为了越狱无疑增加了测验的难度,因为我不得不用障眼法来迷惑他。”

看守长抬起头,眼神有些悲哀。

“首先我要让他以为我正试图和你,阮森博士,联系。于是我用从衬衫上扯下来的一块布写了张字条,注明阮森博士收,在外面裹了张五元钞票,然后把它扔到窗外。我知道警卫会把它交给看守长,不过我还是希望看守长能把它交给收件人。那第一张布条你带了吗,看守长?”

看守长拿出那封密信。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他问。

“倒着读,从‘喳’开始,别管标点,连成一句,”思考机指示道。

看守长照做。

“喳—布—拾,”他念道,反复试了几次后笑着一气呵成:

“这不是我打算逃脱的方法。”

“瞧瞧,你们觉得怎么样?”他问道,仍旧咧嘴笑着。

“我料到它会吸引你的注意力,”思考机说,“就算你发现了其中的奥秘,它也可以作为一种温和的指责。”

“这你用什么写的?”阮森博士问道;他已经看过布条把它递给了菲尔丁先生。

“这个,”前犯人说,一边伸出一只脚。脚上是他在监狱里穿过的鞋,但已经没了鞋油——被刮得干干净净。“黑鞋油兑了水是我的墨水,而鞋带的金属尖作笔正和适。”

看守长抬起头,突然大笑起来,一来松了口气,二来被逗乐了。

“你太神了,”他钦佩地说。“继续。”

“正如我所料,布条促使看守长对我的牢房进行了一次搜查,”思考机接着说道。“我迫切地想让看守长养成一种搜我牢房的习惯,这样一来当一次次的搜查都一无所获后,他最终会因为感到厌倦而放弃。事实的确如此。”

看守长脸红了。

“接着他拿走了我的白衬衫,给了我一件囚服。见衬衫上只少了两块布他感到很满意。然而就在他搜查我房间的时候,我身上还藏了衬衫上的另一块边长约为九英寸的方布;它被卷成了一个小球塞在我的嘴里。”

“从衬衫上扯了九英寸?”看守长问。“从哪里扯的?”

“所有浆挺白衬衫的胸部都有三层布,”对方解释。“我扯下了最里面的那层,留下两层。我知道你不会发现的。就这样。”

思考机说完停了下来。看守长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脸上挂着羞愧的笑容。

“用假象暂时打发了看守长以后,我正式迈出了走向自由的第一步,”凡杜森教授说。“我知道,合乎逻辑地,水管通道外面的运动场;我知道有很多男孩在场上玩耍;我知道老鼠就是从那儿跑进了我的牢房。我能用手头掌握的这些线索和外面的某个人取得联系吗?”

“我清楚首先我需要一根又长又坚牢的线,所以——这儿,”他拉起裤管,显示他那两双优质结实的莱尔棉线袜的袜筒不见了。“我把它们拆了——一旦开了头这并不难——很快我就有了四分之一里长的可以利用的线。”

“接着我利用剩余衬衫布的二分之一写了一封信,写得很费劲,相信我,向这位先生解释我的处境,”他指指哈钦森·海奇。“我知道他会因为事情的新闻价值而协助我。我在这封布信上牢牢地绑了张十元钞票——这是吸引人们目光最有效的方法——并在布的外侧写道:‘拾到者请将此物交给哈钦森·海丘,《每日美国报》,后者还将另外支付十元信息费。’”

“下一步就是要把这张字条送到运动场上好让某个男孩发现。要实现这点可以有两个办法,我选了其中更好的那个。我捉了一只老鼠——我变得善于捕捉它们——把布和钱牢牢地绑在它的一条腿上,把莱尔棉线栓在另一条上,然后把它放进排水管。我推测鼠类易受惊吓的天性会促使它不停地向前奔跑直到出了水管,到了外面以后它可能会停下来咬掉布条和钱。”

“从老鼠消失在积满灰尘的管道里的那一刻起我变得焦虑起来。对很多事我都没有把握。那只老鼠可能会啃断一端正捏在我手中的棉线,或者其它的老鼠会;那只老鼠可能会在跑出管道后把布和钱留在一个永远都不会被人发现的地方;天知道还会发生其他什么情况。我就这样度过了几个紧张的小时,但老鼠却一直向前跑着直到牢房里的棉线只剩下几尺,这让我觉得它出了管子。我已经细致地写下了海丘先生在收到字条后所要做的事,现在的问题是:他能收到字条吗?”

“我能做的只有等待和制定别的计划以防这个失败了。我公开尝试贿赂我的看守,结果从他那儿了解到他只能打开隔在我和自由之间的七扇门中的两扇。接下来我又做了件让看守长紧张的事。我从鞋底上取下钢托,装作想用它们锯断牢房窗户上的栅条。看守长为此大动干戈。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养成了摇晃窗上的栅条以检查它们是否牢固的习惯。它们是牢固的——至少那时是。”

看守长又咧嘴笑了笑。他已经从惊愕中恢复了过来。

“对于手头的计划我已经做了我所能做的一切,除了等待,”科学家接着说道。“我无从知晓我的字条是否被人送出去了或是否被发现了,或者是否早已被老鼠给啃了。同时我不敢从管子里拉回那根连接着我和外界的细线。 ”

“那晚上床后我没有睡,生怕错过海奇先生在收到字条后扯动棉线给我发出的信号。我估计那是在三点半的时候,我感到绳子被拉了一下。从来没有一个真正的死刑犯像我这样从心眼里欢迎一件事的到来过。”

思考机停了下来,转向记者。

“你最好解释一下你所做的,”他说。

“布条是由一个在运动场上打棒球的小男孩带给我的,”海奇先生说。“我立刻意识到这会是条大新闻,所以我给了男孩十元钱,又找来了几轴丝,一些麻绳,以及一卷轻盈而柔韧的铁丝。教授在字条中建议我让拾到者领我去发现字条的地方,并要我从凌晨两点开始以发现处为起点展开搜索。如果我找到了棉线的另一头,我就要先轻拉线三次,再重拉一次。”

“我拿着一盏小电灯开始寻找,一小时二十分钟后终于在杂草丛中发现了排水管的另一端。那部分的水管很粗,直径约有十二英寸。随即我找到了莱尔棉线的另一头,遵照指示拉了四次,并很快得到了回应。”

“接着我把丝系到了棉线上;凡杜森教授开始在牢房那头往回拉线。因为担心线会崩断我差点没得心脏病。在丝线的末端我系上了麻绳,最后是铁丝。当铁丝被拉进管道后我们于是有了一根从管道口直通牢房的结实的连线,不必担心会遭到老鼠的啃噬。”

思考机抬起手,海奇停了下来。

“所有这一切都在绝对的安静中进行,”科学家说。“但当扯出铁丝时我几乎要叫出声来了。接着我们又做了一个实验,海奇先生对此早有准备。我测试了一下管道的传话性能。我们彼此听得不是特别清楚,但我怕被监狱里的人发现而不敢提高嗓音。最后他总算明白了眼下我最需要什么。当我跟他要硝酸时他似乎怎么也听不明白,因此我将‘酸’这个字重复了几遍。 ”

“很快我听到从楼上的一间牢房里传出一声尖叫。我立刻意识到有人听到了我们的通话。当我听见你,看守长,朝我这边赶来时,我急忙躺到了床上装睡。如果你在那时进入我的牢房,那么我的整个越狱计划就要落空了。但你没有。那是我离被发现最近的一次。”

“有了这条临时的货运轨道,你们就不难看出我是怎样随心所欲地把东西弄进牢房又把它们弄出去的。我只需把它们放回管道里就行了。你,看守长先生,没能用手指够到那根铁丝连线;它们太粗了。我的手指,你瞧,更长也更细。况且我让一只老鼠把守着管口——你应该还记得。”

“我记得,”看守长说,做了个苦相。

“我想如果有人试图检查水管,那只老鼠足以浇灭他的热情。海奇先生要到第二天晚上才能把我急需的东西传过来——尽管作为测试他替我找开了另一张十元并把零线传了过来——所以我先开始了计划的其他部分。随后我完善了逃脱的方法,它也成了我最终的行动方案。”

“要想顺利地实施计划就必须让院子里的警卫习惯看见我出现在牢房窗前。我采取的办法是向他丢口气狂妄的布字条,如果可能的话让看守长以为他的某个手下正在充当我和外界的联络员。我会一连几个小时站在窗前看着外面,为的是能让警卫看见;偶尔我还会和他说话。我就是这样知道监狱没有自己的电工,一旦发生故障只能依靠照明公司。”

“这正好为我扫出一条自由之路。我计划在监禁最后一晚的黄昏时分趁着暮色用顶端蘸了酸液的铁丝切断距离我的窗户不过几尺的供电线。那会使监狱的这一面在断电原因被查明之前陷入一片黑暗。那也会把海奇先生带进院子。”

“在开始自我解救的实际工作之前我还有一件事要做,那就是通过我们的传话筒和海奇先生安排最后的一些细节。监禁的第四晚,在看守长离开我的牢房后不到半小时我就做了这件事。海奇先生再一次遭遇到了听力障碍;我反复和他说了几次‘酸’这个字,之后又重复了几遍这个:‘8号帽子’——这是我的尺寸——这些话,第二天据一名看守说,迫使楼上的一个犯人承认了谋杀。这个犯人通过管子听到了我们声音,当然是模糊不清的,因为水管同样穿过他的牢房。我顶头的牢房刚好空着,因而没有其他人听见。”

“当然,通过管道有了几小瓶硝酸后,切割门窗上钢栅的工作就变得相对容易了,但这需要时间。第五、第六和第七天我一小时接一小时地当着警卫的面用一根铁丝蘸了酸液切割窗上的栅条。我用牙粉防止酸液流开去。我边工作边漫不经心地看着别处,而每一分钟酸都在侵蚀着金属。我注意到看守在检查牢门的时候总是摇晃上部而不是下部的栅条,因此我只割下部的栅条,并且没有将它们完全割断,而是保留了一小截金属让它们悬在原处。但这么做有点冒险。我不一定这么幸运的。”

思考机沉默了几分钟。

“我想事情已经很清楚了,”他继续道。“剩下没被解释的纯粹是用来迷惑看守长和看守们的。我在床上放上那些东西是为了满足海奇先生的要求,他想让故事更富戏剧性。当然,假发对于我的计划必不可少。快递信是我在牢房用海奇先生的钢笔写好后传给他邮寄的。我想就这些了。”

“但你怎么解释你确实离开了监狱,然后又穿过大门来到了我的办公室?”看守长问。

“很简单,”科学家说。“我已经说了,我在电源断开时切断了电线,因此当打开电源时他们发现探照灯不会亮了。我知道查出故障原因及进行维修需要花上一些时间。当警卫跑去向你报告时院子里一片漆黑。我从窗口钻了出来——刚好够我通过——踩在一块狭窄的横档上把栅条放回原位,然后躲在阴影处直道电工们到来。海奇先生就在他们当中。”

“看到他后我轻唤了一声,他给了我一顶工作帽和一套制服。当时你也在场,看守长先生,我就在离你不到十尺的地方换了衣服。过了一会儿海奇先生像招呼同事一样地叫上我去大门外的马车上取些东西。门卫当我们是两个不久前才刚进去的工人,于是爽快地放了行。我们换了衣服后重新出现在他的面前,要求见你。我们见到了你。就这样。”

众人沉默了几分钟。阮森博士第一个开了口。

“太棒了!”他赞叹道。“妙不可言。”

“海奇先生怎么会和电工一起来?”菲尔丁先生问。

“他的父亲是照明公司的经理。,”思考机回答。

“可要是没有海奇先生在外面帮助怎么办?”

“每个犯人在外面都会有个朋友愿意帮他逃出去,只要他逃得出去。”

“假设——只是假设——没有旧的排水系统呢?”看守长好奇地问。

“我还有两个出去的办法,”思考机神秘地说道。

十分钟后电话铃响了。找看守长的。

“灯修好了,呃?”看守长通过电话问道。“好的。13号牢房旁的电线被切了?是的,我知道。多了一个电工?怎么回事?两个出去了?”

看守长困惑地转向大家。

“他只放了四个电工进去,出去了两个,他说还剩三个。”

“多出来的那个是我,”思考机说。

“哦,”看守长说。“明白了。”转而对着话筒:“让第五个出去。他没问题。”

*:I和IV中菲尔丁先生名的差异系作者的疏忽。

2009年1月17日星期六

雅克•福翠尔:《破茧而出》(3、4)

III

看守长花了一个小时思索这究竟是什么样的密码,半个小时思索为什么他的犯人试图联系阮森博士,毕竟就是因为阮森博士他才会在这里。之后看守长在犯人书写材料的来历及类型的问题上下了点功夫。为了弄清这一点,他又检查了一遍布料。它是被从白衬衫上撕下来的,边缘毛糙。

现在布料的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是犯人的书写工具却还是个谜。看守长知道他不可能有钢笔或者铅笔,更何况字也不是由钢笔或者铅笔写的。那会是什么呢?看守长决定亲自调查。思考机是他的犯人,而他奉命看管犯人;如果这一位想要通过与外界传递密信逃跑,那么他就要阻止,就像他会阻止其他犯人一样。

看守长回到13号牢房,发现思考机正趴在地上专注于平常无奇的抓老鼠。犯人听到看守长的脚步声迅速转过身来。

“真是可恶,”他生硬地说道,“这些老鼠。成群结队的。”

“其他人都忍受下来了,”看守长说。“这件衬衫给你,把你身上的那件给我。”

“为什么?”思考机迅速反问。他的音调很不自然,举止显示出强烈的焦虑。

“你试图和阮森博士联系,”看守长严厉地说道。“作为看守长,我有义务制止这样的行为。”

思考机沉默了片刻。

“好吧,”他最后说。“履行你的义务。”

看守长严肃地笑了笑。犯人从地上站了起来,脱掉了白衬衫,换上了看守长带来的带条纹的囚服。看守长急切地接过衬衫,然后拿出写有密码的布条和衬衫上的撕裂处比较。思考机好奇地在一边看着。

“这么说警卫把东西交给你了?”他问。

“当然了,”看守长不无得意地回答。“而这结束了你的第一次越狱尝试。”

思考机注视着看守长通过对比满意地确定白衬衫上只被撕走了两块布。

“你是拿什么东西写的?”看守长问。

“我想你有义务去找出答案,”思考机不耐烦地说。

看守长开口想要反驳,但又控制住了自己。他转而对牢房和犯人进行了一次彻底搜查。他什么都没有发现,甚至连根可被当笔使用的火柴或是牙签都没找到。同样的谜团围绕着用于书写密信的液体。尽管看守长离开13号牢房时显得很是心烦,但他还是胜利地没收了撕破的衬衫。

“在衬衫上写点东西就想出去,没门,”他不无自得地嘀咕道。他把破衬衫放进书桌等待事情进一步发展。“如果那家伙从那牢房里跑了我就——见鬼——我就辞职。”

被收押后的第三天思考机公开尝试用金钱开路。对话由思考机开始,当时他正在吃午饭,看守则斜靠在牢门上等候。

“监狱的排水管通道河里,对吗?”他问。

“对,”看守说。

“我想它们一定很小吧?”

“反正不够你钻的,如果那是你想知道的,”对方笑着回答。

思考机没再说什么,直到吃完饭:

“你知道我不是罪犯,对吗?”

“对。”

“你也知道如果我提出要求我就要被立即释放?”

“对。”

“你看,我到这儿来是因为我相信自己能够逃出去,”犯人说,一边斜眼打量着看守的脸。

“你愿意考虑对我进行有偿帮助吗?”

看守碰巧是个诚实的人,他看看犯人那纤长瘦弱的身体,又看看那一头黄发的大脑袋,几乎为对方感到难过。

“我猜在造像咱们这样的监狱时没想过要方便你这样的人出去,”他最后说。

“但是你能否考虑开个价帮我出去?”犯人依旧坚持,几乎是在恳求。

“不行,”看守干脆地说。

“五百元,”思考机怂恿道。“我不是罪犯。”

“不行,”看守说。

“一千?”

“不行,”看守重复道,说着匆忙离开以躲避更深的诱惑。他很快又折了回来。“就算你给我一万元我也没办法让你出去。你得穿过七扇门,而我只有两扇的钥匙。”

随后他把一切如实地告诉了看守长。

“越狱计划二失败了,”看守长说,微微一笑。“先是密信,然后是贿赂。”

这天晚上六点当再次前往13号牢房给思考机送饭时,看守被一阵明显的摩擦声——钢和钢之间的摩擦声——吓了一跳。见那声音在他的脚步声中停了下来,处于犯人视线之外的看守于是狡猾地继续走起来,听上去好像正在远离13号牢房,实际上一直在原地踏步。

一会儿以后牢房里再次传出有节奏的摩擦声,看守蹑手蹑脚地来到门边透过栅栏向里张望。思考机正站在铁床上锯着窗户上的栅条。从他前后移动的手臂判断他使用的是一把锉刀。
看守小心地退回办公室找来看守长,两人轻手轻脚地回到13号牢房。有节奏的摩擦声还在继续。看守长听了一会儿,确定无误后突然出现在门口。

“怎么着?”他问,面带微笑。

思考机回头瞟了一眼,猛地跳下床,竭力想要隐藏什么东西。看守长走进牢房,伸出一只手。

“拿来,”他说。

“不,”犯人断然拒绝。

“好了,拿来吧,”看守长催促道。“我可不想再搜你的身。”

“不,”犯人重复道。

“是什么,锉刀?”看守长问。

思考机默不作声,只是斜眼看着对方,脸上带着一种近乎失望——接近,但不全是——的表情。看守长倒有些不忍了。

“计划三失败了,呃?”他温和地问道。“太糟了,不是吗?”

犯人没有说话。

“搜他的身,”看守长下令。

看守仔细地在犯人身上搜着,终于在裤腰带里找到了一块精心藏匿在那儿的钢片,长约二英寸,一边弯如新月。

“哈,”看守长从下属手中接过钢片,“从你的鞋跟取下来的,”他愉悦地微笑着。

接着看守又在裤腰带的另一边搜到了一块相同的钢片。两者凹陷的边缘正是它们和窗户栅条摩擦的结果。

“你可别想用这些锯出一条路来,”看守长说。

“我可以,”思考机坚定地说。

“也许在六个月后吧,”看守长温和地说。

看守长注视着犯人略微泛红的面庞慢慢地摇了摇头。

“打算放弃了吗?”他问。

“我还没开始呢,”对方不假思索地回答。

看守长和他的手下又对牢房进行了一次彻底检查。两人把角角落落搜了个遍,最后掀开了铺盖。什么也没有。看守长亲自爬到床上检查被犯人锯过的栅条。他被自己的发现给逗乐了。

“那么使劲的摩擦也就让它稍微亮了一点,”他对站在一边略显沮丧的犯人说。看守长用有力的双手抓住铁条试着摇了摇,但它们被固定在坚实的花岗岩里纹丝不动。他又逐一对栅条进行检查,发现它们没有受到任何破坏。最后他跳下床。

“放弃吧,教授,”他劝道。

思考机摇摇头,看守长和看守没趣地离开了。当他们消失在走廊上时思考机在床边坐了下来,双手抱头。

“他想从那牢房逃走真是白日做梦,”看守说。

“他当然出不去,”看守长说,“不过他不傻。我倒想知道他那密信是用什么东西写的。”

第二天早上四点一声可怕的、撕心裂肺的惊叫响彻整个监狱。声音来自监狱中间的某个牢房,其音调诉说着一个由恐怖、痛苦和极度恐惧交织而成的故事。看守长和三名手下闻声冲进通向13号牢房的走廊。

IV

可怕的叫声在他们奔跑时再次传来,渐渐转弱成了哀嚎。楼上楼下犯人们惨白的脸纷纷出现在牢门前,好奇地向外张望着,惊恐万分。

“是13号牢房的那个傻瓜,”看守长忿忿地嘟囔。

他在牢房前停了下来;一名看守举灯替他照明,借着灯光他朝房里看去:“13号牢房的那个傻瓜”正舒舒服服地仰面躺在床上,张着嘴打呼噜。与此同时,尖利的叫声又从楼上的某个地方传来。看守长向楼上走去,面色有些发白。在顶楼的43号牢房——就在13号牢房两层之外的正上方——他发现一个男人正蜷缩在一个角落里。

“怎么回事?”看守长问。

“谢天谢地你们来了,”犯人大呼,同时扑到牢门上来。

“出什么事了?”看守长追问道。

他推开门走进房间。犯人一下子跪在地上抱住了看守长。犯人的脸被吓得煞白,两眼惊恐地大睁着,浑身发抖;他那冰凉的手紧抓着看守长的不放。

“带我离开这间牢房,请带我离开,”他乞求道。

“你到底怎么了?”看守长不耐烦地问。

“我听到了一些声音——一些声音,”犯人说,一边紧张地扫视着牢房。

“你听到了什么?”

“我——我不能告诉你,”犯人结巴道。接着,在一阵恐惧的突袭中:“带我离开这间牢房——随便把我关在哪儿——反正带我离开这儿。”

看守长和三名属下交换了一下眼色。

“这人是谁?犯的什么罪?”看守长问。

“约瑟夫·巴拉德,”一名看守说。“他被指控往一个女人脸上泼酸液。那女人死了。”

“可是他们没有证据,”犯人急促地说。“他们没有证据。请把我关到别的什么牢房。”

他依然紧紧抓着看守长,后者粗暴地甩开他的手臂。看守长注视了一会儿眼前这个缩在地上的可怜鬼,他看起来满是孩子的那种不着边际、胡思乱想的恐惧。

“听着,巴拉德,”看守长最后说道,“如果你说的是真的,我想要知道你听见了什么。告诉我。”

“我不能,我不能,”对方回答。他在啜泣。

“声音从哪儿来的?”

“我不知道。到处都有——说不出从哪儿来的。但是我听见了。”

“是什么——人的说话声?”

“请别让我回答,”犯人恳求。

“你必须回答,”看守长严厉地说。

“是说话的声音——可——可不是人的,”对方啜泣着回答。

“说话的声音,但不是人的?”看守长迷惑地重复道。

“听起来有些闷而且——而且很远——还很阴森,”犯人解释道。

“是从监狱里传出来的还是从监狱外?”

“它不像是从某个地方传出来的——它就在这儿,这儿,到处都是。我听见了。我听见了。”

整整一个小时看守长都在向巴拉德询问事发经过,可是犯人突然变得十分固执,怎么也不肯开口,只是一个劲地恳求把他关到另一个牢房,或者派一名看守留在他附近直到天亮。两个要求都被粗暴地拒绝了。

“听着,”看守长最后说,“如果你再叫,我就把你关进禁闭室。”

一头雾水的看守长说完就走了。巴拉德则在他的牢门前一直坐到天亮;他那憔悴的被吓白了的脸紧贴着栅条,一双大睁的眼睛死死盯着门外。

这天是思考机在监狱的第四天;一天的气氛在这位大部分时间都处于牢房窗前的志愿犯人的调剂下总算没那么压抑。犯人的第一个举措是把另一块布条丢给了警卫。警卫负责地拾起布条交给看守长。布条上写着:

“还剩三天。”

看守长对布条的内容并不感到吃惊;他知道思考机的意思是再有三天他就要出去了,而他认为后者只是在虚张声势。可是字条是怎么写出来的呢?思考机是从哪里又找来这么一块布的?哪里?怎么做到的?看守长仔细检查着布片。布是白色的,质地上乘,属于衬衫面料。他取出没收来的衬衫,仔细地将之前的两块布片拼接到裂口上。这第三块布完全是多余的;它在衬衫上根本没有容身之地,尽管两者明显属于同一件产品。

“而且他是从哪里——哪里弄来书写工具的呢?”见多识广的看守长很想知道。

第四天再晚些的时候思考机隔着牢房窗户和外面的武装警卫说了几句话。

“今天是几号?”他问。

“十五号,”对方回答。

思考机在脑中一算,得知那晚月亮在九点以后才会出来。他接着又问:“探照灯由谁保养?”

“公司派来的人。”

“监狱里没有电工吗?”

“没有。”

“我觉得如果你们自己有电工就能省钱。”

“这不关你的事,”警卫回答。

警卫注意到那天思考机多次出现在牢房窗前,但他的脸总显得无精打采的,而且眼镜后那双斜视的眼睛还透出一种渴望。没过多久警卫就对那只狮子脑袋习以为常了。他见过其他犯人做同样的事;这是对外面世界的向往。

那天下午,就在日班警卫交班之前,思考机再次出现在窗前并从栅条缝里伸出一只手来。什么东西飘飘悠悠地落到了地上。警卫把它捡了起来:是一张五元纸币。

“给你的,”犯人大声说道。

警卫和往常一样把它交给了看守长。后者怀疑地打量着它;他对从13号牢房里出来的任何东西都持怀疑态度。

“他说是给我的,”警卫解释道。

“算是小费吧,我想,”看守长说。“我看不出你有什么理由拒绝——”

突然他停了下来。他想起思考机进牢房时带了一张五元的和两张十元的纸币,一共二十五元。最初布条被从牢房里扔出来的时候外面裹的就是一张五元。那钱此刻就在看守长这儿,为以防万一他还把它拿出来看了看:是张五元的没错。可现在又来一张五元,照理思考机应该只剩十元的了。

“也许有人替他找开了,”他最后想道,不禁松了口气。

但他当即做了个决定。他要对13号牢房进行一次这世上前所未见的搜查。当一个犯人能够随心所欲地写东西,换钱,以及做其它的匪夷所思的事时,他的监狱里一定有什么地方出了严重的问题。他计划在夜里进入牢房——三点正合适。思考机总得有个时间做他的那些怪事。夜晚看起来是最合理的选择。

就这样,当天晚上三点看守长偷偷接近了13号牢房。他先是在门口听了一会儿:房间里十分安静,只传出犯人平稳而均匀的呼吸声。看守长悄无声息地打开门上的双重锁,走进牢房,并锁上了门。他猛地把手中带挡光板的灯举到了躺在床上的犯人面前。

如果看守长希望以此把思考机吓个措手不及,那么他就错了,因为后者只是平静地睁开眼,拿起眼镜,不动声色地问道“

“是谁?”

言语根本无法形容看守长对牢房所做的搜查,其细致覆盖了房间和床的每一英寸。看守长注意到了地上的圆洞,他突发灵感地把自己的粗手指伸了进去。一阵摸索后他从里面取出一样东西,在灯光下定睛一看:
“啊!“他惊呼。

他取出的是一只老鼠——一只死老鼠。他的灵感顿时如阳光下的迷雾般消失了。但他继续搜着。思考机一言不发地起身把老鼠踢到了走廊上。

看守长爬上床试了试窗上的栅条:它们都非常坚固;门上的也一样。

接下来看守长开始检查犯人的衣物。先是鞋子。里面竟然什么也没藏!接着是裤腰带。还是什么都没有!再来是裤袋。他从其中的一只掏出一些纸币,看了看。

“五张一元纸币,”他屏息说道。

“没错,”犯人说。

“可是——你明明有两张十元和一张五元——你他——你是怎么做的?”

“那是我的事,”思考机说。

“是不是我的手下替你找开的——请说实话?”

思考机没有丝毫的犹豫。

“不是,”他说。

“那,这钱是你自己做的吗?”看守长问。他准备相信任何事情。

“那是我的事,”犯人还是那句话。

看守长怒冲冲地盯着这位著名的科学家。他感到——他知道——这个人正把自己当猴耍,可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耍的。如果对方是个真正的犯人他就能知道真相——但如果是那样,也许所发生的这些不可思议的事就不会这么清楚地摆在他的眼前了。很长时间两个人谁也没有说话,然后看守长忽然愤怒地转身走出牢房,重重地关上了门。他不敢顶撞对方。

他瞟了一眼钟:三点五十。他刚在床上睡下监狱里就再次响起了那叫人心碎的尖叫。咕哝着虽不太文雅却极具表达力的话语,他重新点燃油灯向楼上的那个牢房赶去。

和上次一样巴拉德紧贴在钢门上惊声尖叫着,直到看守长用灯照亮了牢房他才停了下来。

“带我出去,带我出去,”他尖叫道。“是我干的,是我干的,我杀了她。把它拿走。”

“把什么拿走?”看守长问。

“我向她脸上泼酸液——是我干的——我承认。带我从这儿出去。”

巴拉德的样子看起来很可怜;出于仁慈看守长让他进了走廊。他缩在一个角落里,活像一只被困的动物,两手捂着耳朵。半个小时后他总算有些平静下来,开始语无伦次地讲述事情的原委。前一天晚上四点他听到了一个声音——幽冥般的声音,音色沉闷,音调哀怨。

“它说什么了?”看守长好奇地问。

“酸——酸——酸!”犯人屏息说道。“它在指控我。硫酸!我泼了酸液,结果那女人死了。噢!”他发出了一声长长的,颤抖的哀嚎。

“酸?”看守长迷惑地重复。这一切超出了他的理解。

“酸。我只听见这个——就那么一个字,重复了几遍。还说了些别的,但我没听清。”

“这是在昨天晚上,呃?”看守长问。“今晚呢——刚才是什么把你吓着了?”

“和昨天的一样,”犯人急促地说道。“酸——酸——酸!”他用手捂住脸,坐在地上发抖。
“我朝她泼了酸液,可我没想杀她。我就听到了这几个字。它在谴责我——谴责我。”他咕哝着,继而沉默了下来。

“你还听到什么了吗?”

“是的——但是我不明白——就只一点——就一两个词。”

“是什么?”

“我听见‘酸’三次,然后是一声长长的呻吟,然后——然后——我听见‘8号帽子’。那个我听见两次。”

“8号帽子,”看守长重复道。“这他妈的——8号帽子?据我所知,良心的控诉之声从来都不提8号帽子。”

“他疯了,”一名看守郑重其事地说。

“我相信,”看守长说。“他一定是疯了。可能听见了别的什么被吓坏了。他现在还直哆嗦呢。8号帽子!这他——”

2009年1月14日星期三

雅克·福翠尔:《破茧而出》(1、2)

雅克·福翠尔(Jacques Futrelle,1875-1912,随“泰坦尼克”长眠海底)创作的思考机奥古斯都·S·F·X·凡杜森教授系列是每位侦探小说爱好者的必读,而其中的《破茧而出》(The Problem of Cell 13,1905)更是侦探小说特别是密室疑案中的不朽之作。一个手无寸铁的人可能只凭借头脑从一间戒备森严的牢房和一所戒备森严的监狱逃走吗?思考机以他的亲身实践给出了一个肯定的答案。在思考机看来,只要善于用脑,这个世界上没有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因为“大脑掌控一切”。那么他这个“巧妇”是如何做成“无米之炊”的呢?以下是《破茧而出》的第一、二节。整个故事共分六节,其余的将在日后陆续上传。全文由笔者译自www.futrelle.com/stories/TheProblemOfCell13.html

I

字母表上凡是未出现在奥古斯都·S·F·X·凡杜森(Augustus S. F. X. Van Dusen)这个名字内的字母基本上都被这位先生在其日后杰出的科学生涯中网罗名下;由于是实至名归,因此它们毫不谦虚地接起了长龙,这样一来这位先生的全称就变得十分壮观。他是哲学博士(Ph.D.)、法学博士(L.L.D)、英国皇家学会会员(F.R.S.)、医学博士(M.D.)和牙科硕士(M.D.S.)。他还有些其它的身份——具体是什么他自己也说不清——都代表了国外各类教育和科研机构对他能力的肯定。

他的外表同样引人注目。他身材纤长,瘦削的肩膀有如学生的下垂;脸上不留胡须,面色苍白——长期从事室内案牍工作的结果。他那眯缝的双眼永远都带着一种拒人千里的斜视——那种留心细小事物的人所特有的斜视——就算你能透过厚厚的镜片看到这双眼睛,你看见的顶多是两条狭窄的水蓝色。然而眼睛上面却是他最为醒目的面部特征。这是两条又高又宽的眉毛,在高度和宽度上几近异常,上头还顶着一大丛浓密的黄发。在这些外形特点的合谋下,他看上去给人以一种奇特甚至怪诞的感觉。

凡杜森教授稍微有那么点德国血统;祖辈都是科学界的名人,因此作为家族成就的巅峰,他的出现合情合理,而他首先就是个逻辑学家。在约半个世纪的人生中,至少有三十五年的时间被他用来证明除了在特殊的情况下会等于三或五——视情况而定——二加二总是等于四。他坚信所有的事情一旦开始都必定会有结果,他还继承了先辈们善于集中脑力去对付一个问题的特质。顺便提一句,凡杜森教授戴八号的帽子。

一般人隐约知道凡杜森教授被称为思考机。这个媒体的流行语出自报纸对一场独特的象棋对抗赛的报导;凡杜森教授在那时证明一个从未接触过象棋的人可以凭借逻辑的力量战胜一个对象棋倾注了毕生心血的冠军。思考机!恐怕用这个形容他比所有的荣誉头衔都准确,因为他周复一周,月复一月地窝在他那狭小的实验室里,创造出一个个令科学界震惊并在世界上引起轰动的理论。

思考机很少有访客;即便有,通常也都是些前来和他探讨问题并顺便说服他们自己的资深科学家。他们中的两个,查尔斯·阮森博士和阿尔弗莱德·菲尔丁,于一天晚上登门和他讨论某项与本文无关的理论。

“这种事是不可能的。”谈着谈着阮森博士强调地说道。

“没什么是不可能的。”思考机同样强调地说道。他说起话来总是显得很烦躁。“大脑掌控一切。当科学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时它就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造飞船如何?”阮森博士问。

“完全有可能,”思考机断言。“那迟早会被发明出来。我自己就想那么做来着,可是我太忙了。”

阮森博士耐着性子笑了笑。

“我以前也听你这么说过,”他说。“但那不意味着什么。大脑也许能够掌控一切,但它至今还没有找到一个方法去发挥自己的这种能力。有些事不是凭空就能被想没了的,或者不管你怎么想都是不会有所改变的。”

“例如?”思考机不客气地问道。

阮森博士边抽烟边想了一会儿。

“比如说监狱的墙壁,”他回答。“没人能把自己想出一个牢房。要是可以就没有犯人了。”

“一个人可以通过他的大脑和智慧想办法离开牢房,一回事。”思考机没好气地说。

阮森博士有了点兴趣。

“让我们做个假设,”片刻后他说。“就以关押死刑犯的牢房为例——走投无路又受到恐惧的刺激,死刑犯会不惜一切代价逃跑——假设你被在关在这样一间牢房里。你能逃走吗?”

“当然。”思考机信誓旦旦。

“当然了,”菲尔丁先生第一次加入谈话,“你可以用炸药把牢房炸开——可是在里面,作为一个犯人,你不可能弄到炸药。”

“不需要那种东西,”思考机说。“你们完全可以像对待其他死刑犯那样对我,而我会离开牢房。”

“不可能,除非你进去的时候就带了用于出来的工具。”

思考机显得很不耐烦,他的蓝眼睛咄咄逼人。

“任何时候把我关进任何一个的地方的任何一所监狱的任何一个牢房里,有多少需要穿多少衣服,我能在一星期后逃跑,”他尖利地说。

阮森博士好奇地在椅子上坐直了身体。菲尔丁先生又点了一支雪茄。

“你是说你真的能把自己想出去?”阮森博士问。

“我会出来的,”对方回答。

“你是认真的?”

“我当然是认真的。”

阮森博士和菲尔丁先生陷于长时间的沉默之中。

“你愿意试一下吗?”菲尔丁先生最后问。

“当然,”凡杜森教授不无讽刺的说道。“为了向别人证明一些次要的真理,我没少做比那更蠢的事。”

回答的语气很是无礼;双方都感到了一种酷似愤怒的暗流涌过。这当然是件可笑的事,但凡杜森教授重申他愿意尝试越狱,于是事情被定了下来。

“现在就开始,”阮森博士补充道。

“我倾向明天开始,”思考机说,“因为——”

“不,就现在,”菲尔丁先生断然说道。“你遭到拘捕,当然只是打个比方,直接被关进了一间牢房。在那里你无法与朋友取得联系,而且受到和一般死刑犯完全相同的关照。你愿意试吗?”

“好吧,那就现在,”思考机说着站了起来。

“假设,启森监狱的死囚房。”

“启森监狱的死囚房。”

“你打算穿些什么?”

“能少则少,”思考机说。“鞋子,袜子,裤子和衬衫。”

“你不介意被搜身对吧?”

“我将受到和其他犯人同等的对待,”思考机说,“不多也不少。”

在得到试验许可前有些必要的事要安排,好在三人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因此几个电话下来便一切就绪,尽管监狱长们着实被这个所谓的科学实验给弄糊涂了。凡杜森教授将是他们招待过的最显赫的犯人。

思考机穿上他在关押期间所需的衣服,然后叫来那个身兼他的管家、厨子和女佣的小老太太。

“玛莎,”他说,“现在是九点二十七分,我准备出去。一周后的今天,晚上九点半,这两位先生和另外的一位,也许是两位,将和我在这里共进晚餐。别忘了阮森博士很喜欢吃洋蓟。”

三人坐车来到了启森监狱,接到电话通知的看守长早已等候在那儿。看守长只知道著名的凡杜森教授将有七天的时间成为他的犯人,如果他能关得住他的话;另外他要像对待其他犯人那样对待凡杜森教授,哪怕后者并没有犯罪。

“搜他的身,”阮森博士指示道。

思考机于是被搜了身。在他身上什么也没找到:裤袋是空的;带硬衬胸的白衬衫没有口袋。鞋子和袜子也被脱了下来,逐一检查后又被穿了回去。当他注视着这些基本程序——这严格的检查,注意到被检查者那叫人生怜的孩子般的纤弱身体,那毫无血色的面庞,以及那干瘦而苍白的手时,阮森博士几乎后悔自己的提议了。

“你确定想这么做?”他问。

“如果我说不想你会相信吗?”思考机反问。

“不会。”

“那就行了。我做。”

回答的语气将阮森博士的同情一扫而空。他感到不快,因此决心将实验进行到底;这将是对自大最有力的打击。

“他不可能与外界取得联系?”他问。


“绝对不可能,”看守长回答。“他将被禁止写任何东西。”

“那么你那些看守呢,他们会替他带口信吗?”

“一个字也不会带,不管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看守长说。“这点你大可以放心。他们将向我汇报他说的任何一句话,交给我他给他们的任何一样东西。”

“我看没什么问题了,”对整件事表现出浓厚兴趣的菲尔丁先生说。

“当然,万一他失败了,”阮森博士说,“要求出去,你明白你要立刻放了他?”

“我明白,”看守长回答。

阮森博士没什么要说的了;一直站在一边聆听的思考机这才开口道:

“我有三个小小的要求,答不答应随你。”

“请注意,不能提特殊要求,”菲尔丁先生警告说。

“我没有,”对方生硬地回答。“我想要一些牙粉——如果你们不放心不妨亲自去买——我还要一张五元的钞票和两张十元的。”

阮森博士、菲尔丁先生和看守长互相交换了一下讶异的眼神。令他们感到吃惊的并不是对牙粉的要求,而是对钱的要求。

“你这儿有什么人会被二十五元所收买吗?”阮森博士问看守长。

“二千五百元也休想,”对方肯定地回答。

“那就给他,”菲尔丁先生说。“我看不会有什么问题。”

“第三个要求呢?”阮森博士问。

“擦一下我的皮鞋。”

他的听众再次互换了惊讶的眼神。这最后一个要求实在是可笑之极,因此他们同意了。一切准备妥当后思考机被带进他决定尝试逃跑的牢房。

“这是13号牢房,”看守长在钢筋走廊上的第四扇门前停下说道。“这里是我们关押死刑杀人犯的地方。没有我的允许没人能够离开这里;在里面没人能和外界联系。这点我可以用人格担保。它和我的办公室就隔了三扇门,一有异常的声响我就能听见。”

“这间牢房怎么样,先生们?”思考机问,话语中带着一丝嘲讽。

“好极了,”对方回答。

笨重的钢门被打开了,从里面清晰地传出一阵小脚的四散逃窜声。思考机走进牢房的黑暗之中。看守长关上门并上了双重锁。

“里面那是什么声音?”阮森博士隔着门上的栅栏问。

“老鼠——足有十来只,”思考机简短地回答。

三人道了晚安后正准备离开,忽然听见思考机喊道:

“现在确切几点,看守长?”

“十一点十七分,”看守长回答。

“多谢。一周后的今天,晚上八点半,我会在看守长的办公室和各位见面,”思考机说。

“如果你做不到呢?”

“没有‘如果’可言。”

II

启森监狱是一座占地宽广的大型花岗岩建筑,共四层,位于一片开阔的空地中央。监房四周围绕着一堵坚实的石墙,高十八英尺,内外面打磨得十分光滑,就是再高明的攀爬者也无从下足。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围墙上又被插上了一根根钢条,每条长五英尺,顶端十分的尖利。这道屏障本身就划清了自由和监禁之间的界限,因为即使一个人能够逃离他的牢房,他似乎也不可能越过这座围墙。

由围墙和监房四面等长的二十五英尺间距所形成的院子白天是那些偶尔被允许有些半自由的犯人们的放风场。但对于13号牢房的犯人来说那却是个禁地。一整天院子里都有四名武装警卫分别在监房的一侧巡逻。

夜晚的院子几乎和白天一样亮堂。安装在院子四周的巨大探照灯高过围墙,不仅使警卫们对院子里的情况一目了然,而且把布满钢钉的围墙顶部照得一清二楚。包有绝缘体的探照灯电线沿监房的一侧而上,在顶层延伸至各探照灯支柱。

所有这些都被思考机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尽管他只有站在床上才得以从安有铁栅的窗户往外看。这是思考机被关押后的第二天早上。他同时推测墙外某处有一条河,因为他隐约听见了一条摩托艇的马达震动声,而且在高空中看到了一只水鸟。从同一个方向还传来男孩们游戏时的叫声和偶尔的击球声,他由此得知在监狱围墙与河之间有一块空地——一个运动场。
启森监狱被认为是绝对安全的,还没有人从这里逃出去过。凭借他踩在床上的所见,思考机不难理解其中的原因。虽然牢房的墙壁看起来足有二十年的历史了,但它们依然非常坚固;另外窗上崭新的栅条没有一丝锈迹。就算没有栅栏,狭小的窗户本身也无法提供任何便利的出口。

然而思考机并没有因为这些发现而泄气。相反,他眯着眼若有所思地看着他面前的那只探照灯——此时阳光强烈——用眼睛跟踪着它那和监房相连的电线。他估计电线起点应该离他的牢房不远。知道这个可能会有用。

13号牢房和监狱的办公区同处一个楼面,也就是说,既不在地下室,也不在更高的楼层。鉴于到办公层只需迈上四个台阶,因此牢房到地面应该只有三四英尺的距离。思考机无法直接看到窗下的地面,但是能看见远处向围墙延伸的部分。从窗户往下跳将不成问题。好极了。

接着思考机开始回忆他是如何来到牢房的。首先要经过一个与围墙相连的门卫室。监狱的大门由两扇栅条密集的钢门组成,时刻都有一个人把守。每当进出放行的时候,门卫总要拿着钥匙在重重门锁间忙活好一阵子,发出丁零当啷的声响。看守长的办公室在监房内;从院子到办公室需要通过一扇仅带有一个观察孔的结实的钢门;再经由办公室进入他13号牢房所在的监狱走廊则还要穿过一道厚实的木门和两道钢门;另外13号牢房自身还有一扇被上了双保险的门。

这么说来,思考机想道,一个人若要离开13号牢房进入外面的世界重获自由,他就必须冲破七重门的阻碍。好在他很少受到打扰。早上六点一名看守会带着粗糙的监狱早餐出现在他的牢门外;中午的时候他会再来,再就是晚上六点。晚九点有例行巡房。仅此而已。

“监狱系统还真是被安排得有条有理,”思考机暗自赞叹。“出去以后我要对它作进一步的了解。我都不知道监狱里的管束如此之严密。”

除了一张铁床,他的房间里什么也没有,真正的一无所有;而铁床又是这样的坚固,除非有大锤或是锉刀,否则一个人休想把它拆开。思考机既没有大锤,也没有锉刀。牢房里甚至没有一把椅子,或是一张小桌子,或是哪怕就一丁点的锡片或是陶片。什么也没有!他用餐的时候看守就站在一边,单等他吃完后把木勺和木碗收走。

这些事都被思考机一一存入脑中。当排除了最后一种可能性后他开始观察起自己的牢房来。从房顶到地面,他检查着四面墙上的石砖和砖块间的水泥。他仔细地在地上跺来跺去,发现后者由水泥浇筑而成,非常密实。检查完后他在床边坐了下来陷入长时间的思考。显然,思考机奥古斯特·S·F·X·凡杜森教授有些事要想。

他的思绪被一只老鼠打断。老鼠从他的脚上跑过,仓皇地钻进房内一个黑漆漆的角落里,像是被它自己的大胆给吓着了。思考机侧眼盯着老鼠消失的角落看了一会儿,渐渐地在黑暗中分辨出许多双正注视着他的发亮的小圆眼。他数出了六对,可能还有其它的,但他看的不是很清楚。

紧接着,思考机从他坐的地方第一次注意到了牢门的底部:在门上的钢条和地面之间有一道两英寸的缝隙。两眼紧盯着这条缝隙,思考机突然向他看见小圆眼的角落退去,引发一阵小脚的逃窜和几声惊恐地老鼠叫,之后室内恢复平静。

没有一只老鼠从门下离开,然而房间内已不见它们的踪影,因此牢房一定还有另一个出口,不管有多小。思考机于是趴在地上开始寻找这个出口,他那细长的手指在黑暗中摸索着。

他的努力最终有了回报。他在地上发现了一个小小的开口,与水泥齐平。开口呈规则的圆形,比一元银币稍大一些。老鼠们就是从这儿离开的。他把手指深深地插进开口,感觉那是一根废弃的水管,干燥且满是灰尘。

弄清了这一点后,他又在床上坐了一个小时,然后再次通过窄小的牢房窗户审视他周围的环境。监房一侧的巡逻员就站在牢房的对面,靠近围墙,当思考机的脑袋出现在窗前时他碰巧正看着13号牢房的窗户。不过这位科学家并没有注意到警卫。

午餐时间到了,看守带着令人作呕的食物来到牢房。在家的时候思考机吃饭纯粹是为了生存,因此他毫无怨言地接受了自己的午餐。思考机边吃边和在门口监视他的看守聊了几句。

“近几年这儿有什么改进没有?”他问。

“没什么特别的,”看守回答。“四年前造了座新墙。”

“监房本身有什么改动吗?”

“外面的木结构被重新粉刷了一下,还有嘛我想七年前装了一套新的管道系统。”

“哈!”犯人说。“河离这儿有多远?”

“大概三百英尺。墙与河之间有一个供男孩们用的棒球场。”

思考机一时没什么要说的了,不过在看守准备离开时他要了点水。

“我在这儿感到很渴,”他解释说。“不知道你是不是方便留碗水给我?”

“我去问一下看守长,”看守说着离开了。半个小时以后他拿着一只盛了水的小泥碗返回。

“看守长说你可以留着这只碗,”他告诉犯人。“但我会随时抽查。如果碎了,那它就是你的最后一只碗。”

“谢谢你,”思考机说。“我会小心的。”

看守继续做自己的事去了。有那么一刹那思考机像是要问些什么,但他没有。

两个小时以后这名看守在路过13号牢房时听到里面有动静,于是在门前停了下来。思考机正趴在一个角落前,从角落里传出恐惧的吱吱声。看守好奇地驻足观望。

“哈,抓到你了,”他听见犯人说。

“抓到什么?”他尖利地问道。


“其中的一只老鼠,”对方回答。“瞧。”看守看见一只灰色的小老鼠在科学家细长的手指间挣扎。犯人将它拿到亮处仔细观察。“是水老鼠,”他说。

“除了抓老鼠你就没有别的事可做了?”看守问。

“它们根本就不应该出现在这儿,”对方烦躁地回答。“把这只拿走弄死。还有十几只和它一样的呢。”

看守拿过拼命扭动着身体的老鼠,将它狠狠地摔在地上。老鼠尖叫了一声就死了。事后看守把一切报告给了看守长,后者只是笑笑。

那天下午更晚些的时候当13号牢房一侧的武装警卫再次将目光投向牢房的窗户时,他发现犯人正站在那儿向外看。他看见一只手举到加了栅条的窗前,随后一样白色的东西落到了地上,就在13号牢房的窗户下。那是一小卷布,明显是白衬衫面料,外面裹了一张五元的纸币。警卫又向窗户看去,但犯人的脸已经消失了。

带着严肃的微笑警卫把小布卷和五元纸币交到了看守长办公室。在那儿两人一起辨认出布卷上用一种奇怪的墨水写了些什么,渗得很厉害。布卷外写着:

“拾到此物者请交给查尔斯·阮森博士。”

“哈,”看守长吃吃笑着说道,“越狱计划一出问题了。”他随即又想到了什么,补充道:“可他为什么要写给阮森博士?”

“还有他哪儿来的笔和墨水?”警卫问。

看守长和警卫面面相觑。他们一时想不出什么合理的解释。看守长认真地研读了字迹,摇摇头。

“还是让我们看看他要跟阮森博士说什么吧,”他最后一脸迷惑地说,并摊开了布卷。

“如果那——什么——你怎么看?”他疑惑地问。

警卫拿起布条看见了这个:

“罚方德·托掏蒜,打我,拾布。喳。”

观奥森•威尔斯的《F代表仿品》

《F代表仿品》(F for Fake, 1975),顾名思义,奥森·威尔斯的最后一部导演作品围绕伪造和欺骗展开,就整部影片而言,这也是我们唯一能够确定的东西。我们说不清影片的类型,不确定它的主人公是谁,甚至不知道该对它作何感想:杂乱无章,不知所云?异彩纷呈,寓意深远?一场眼花缭乱的作秀,一个煞有介事的玩笑?《F代表仿品》像一只万花筒里的变色龙,看得见却看不清;它一如普罗秋斯般变化多端,周身散发着一层魔幻的色彩,令人着迷。

粗略地讲,《F代表仿品》算是一部关于绘画仿造者埃尔米亚·德·霍瑞的纪录片。我们来到伊比萨岛拜访埃尔米亚,观察他生活,看他娴熟地仿造马蒂斯和毕加索(然后亲手将自己的仿品烧毁),听埃尔米亚谈论自己(“我不为莫迪利亚尼感到难过,我为自己感到骄傲。”),又听别人谈论埃尔米亚。然而奥森·威尔斯并未止步于此,他将埃尔米亚的故事大卸八块,在其中穿插埃尔米亚的传记作者克里夫特·欧文伪造霍华德·休斯授权欧文为其撰写传记的亲笔信而从出版社骗取了几十万美元的“休斯事件”,以及威尔斯对于自己当年轰动一时的广播剧“世界之战”(1938)——一场无心的骗局——的回顾。所有这些片段由威尔斯的旁白串联起来,但威尔斯不仅在幕后提供画外音,还频频出现在镜头前,例如坐在剪辑室里对影片的内容作补充说明,站在霍华德·休斯的住所和其隐居的旅店外讲述有关后者的传闻,和朋友们在餐桌上聊画家和埃尔米亚,或是面对茫茫夜色中的沙特尔大教堂以他那低沉的嗓音说出恐怕是电影史上最摄人心魄的独白。而所有这些都还不够,在影片接近尾声时(——确切地说还应该包括影片开头的一小部分)威尔斯又和女演员欧雅·柯达共同上演了一段有关二十二幅毕加索伪作的传奇。对于这段“情景再现”,威尔斯向观众坦言:“我在胡说八道。”换言之,一部纪录片里出现了虚构的成分——如果你还认为这只是一部纪录片的话。复杂的结构和纷繁的元素使得《F代表仿品》被普遍称为“纪录片散文”或“散文电影”;它不仅叙事,而且抒情——传达导演的理念,而这就意味着《F代表仿品》和《公民凯恩》(Citizen Kane),《历劫佳人》(Touch of Evil),《夜半钟声》(Chimes at Midnight)等影片一样,是奥森·威尔斯表达自我的平台,是其个人思想的载体。事实上,《F代表仿品》确实存在着另一个解读角度。

影片中有关埃尔米亚的部分其实是威尔斯在弗朗索瓦·瑞亨巴赫(埃尔米亚聚会上身着印有卡通头像上衣的男人)为BBC摄制的纪录材料中融入自己拍摄的个别镜头加工而成的混合品。他通过剪辑巧妙地使自己成为镜头外的采访者,然而这一切只是假象,就像威尔斯在电影开头和结尾表演的魔术;加上那段近二十分钟的“胡扯”,你可以说《F代表仿品》本身就是一个赝品。“(电影中的)每件事都是谎言,无一例外”,威尔斯如是说。“本片无意颂扬造假者。它谴责艺术市场,因为它是始作俑者,不是吗?如果没有艺术市场,仿品也就不会存在”。电影也是艺术品,如果现在出现了《F代表仿品》这样一部“虚假”电影,那是不是也是艺术市场——具体地说是好莱坞体系——的错呢?从《公民凯恩》到《历劫佳人》,威尔斯在好莱坞导演的一系列影片均在票房上无所作为。1958年,环球公司在看到《历劫佳人》的成片后极为不满,不仅解除了与威尔斯的合同,还雇人另外拍摄了一些镜头并重新剪辑影片,将威尔斯的版本修改得面目全非,同时也彻底结束了威尔斯与好莱坞电影公司的合作,迫使其不得不把工作中心转移到了欧洲。用威尔斯自己的话说,他绝不是好莱坞体系最大的受益人之一。好莱坞辜负了威尔斯,就像艺术界辜负了埃尔米亚。

与此同时,威尔斯是位接受过专门训练的业余魔术师。二战期间,他在妻子丽塔·海华丝的陪伴下辗转各地为美军士兵表演魔术。1985年的《奥森·威尔斯魔术秀》(Orson Welles’ Magic Show)就收集了威尔斯最好的魔术表演呈现给观众。威尔斯喜欢称自己为专业魔术师,因为他那些不喜欢魔术的朋友极少给他做业余表演的机会。

由此,当事业受挫、痴迷魔术的威尔斯头戴礼帽、身披黑色披风,以魔术师的装束频繁地穿梭于一部探讨虚构的“虚构”电影(别忘了影片同样提到了威尔斯自己一手制造的“火星人入侵风波”)中时,他就不再仅仅是个叙述影片的魔术师,他也是他自己。影片开始时威尔斯引用十九世纪魔术大师罗伯特·胡丹的话说“魔术师其实是个扮演魔术师角色的伟大演员”,——威尔斯就是个伟大的演员。片中,当威尔斯在萧瑟的林荫道上越走越远时,他的背影分明流露出了一种落寞和无奈。在我眼中,《F代表仿品》也是威尔斯自己的故事,甚至可以说是他所有导演作品中最具个人色彩的一部。当然这一切也许只是巧合,但是一部优秀的电影从来就能给人以无限的遐想空间。

《F代表仿品》所关心的并不是伪造这一行为的对错,而是一个更为棘手的问题:伪作和真迹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需要指出的是,片中的伪造不是指单纯的临摹,而是仿照原作者的手法创作出新的作品。一个显而易见的回答是伪作和真迹的作者不同。可是如果原创者死了或者连他本人都认为伪作是出自他的手笔呢?在第一种情况下鉴定专家无疑成了市场依赖的对象。然而对埃尔米亚和欧文这类仿冒高手来说,专家的权威根本不足为凭,很多时候所谓的专家根本分不出真假:欧文伪造的休斯信件就被笔记专家鉴定为真迹。至于第二种情况——这种情况确实发生在埃尔米亚身上,也许伪作自然就成了真迹。还有一种情况。曾经有人拿着一幅埃尔米亚仿造的毕加索绘画给毕加索看,毕加索毫不犹豫地说是赝品;这个人又拿出第二幅仿品,毕加索仍说是赝品;看到第三幅时毕加索还说是赝品。“可这是我亲眼看见你画的。”这个人指出。毕加索回答:“这说明我和其他人一样能够仿造毕加索的绘画。”可能有人认为伪作和真迹的区别在于后者是创造力的产物,是作者灵魂的浓缩。然而市场是利益的市场,不是情感的市场,否则埃尔米亚当初发自肺腑的原创就不会无人问津了。所以结论是什么?伪作和真迹间的本质区别到底是什么?也许真迹是艺术,而伪作不是,但艺术是什么?毕加索的看法是:艺术是帮助我们认识真相的谎言。如此说来,伪作似乎比真迹更有资格被称为艺术。

似乎我们唯一能够确定的是,不管是真是假,一切终将化为“宇宙的灰烬“消失得无影无踪,但这却不能阻止我们继续创造,“我们会继续歌唱”。影片相信,真假间的纠缠会一直存在,但是只要人类的创造力生生不息,其它的都并不重要。

《F代表仿品》就是人类创造力的完美体现。

2009年1月7日星期三

读玛格丽•艾琳汉姆的《雾中虎影》

玛格丽·艾琳汉姆(Margery Allingham)倾向于依靠读者的感觉,而非直观的想象,来塑造人物:

沃伯顿小姐是个中年英国淑女,不幸成年于一个流行《家有帕蒂》中帕蒂那型活泼冲动的冒失女孩的年代。由于当初对自己的性格设定过于草率,加上她的固有个性又不甘寂寞,因此三十年后沃伯顿小姐呈现出一种略为别扭的效果,好像爱德华时期戏剧中的老处女姑妈决定有那么一天的时间变得邋遢、随性和开朗。*

你不会在与之同时期的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中读到这样的文字,不过你可以试试维吉尼亚·伍尔芙的。当然,没有人会否认侦探小说可以具有文学性——雷蒙德·钱德勒(Raymond Chandler)的作品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但前提是:文学性不能妨碍侦探性,不能破坏案情发展的节奏以及读者阅读的连贯性。《雾中虎影》(The Tiger in the Smoke,1952)并不了解或者并不在乎这一前提,试图想要摆脱类型小说的标签成为纯文学作品的它不惜牺牲故事节奏来满足略显晦涩的人物刻画和思想表达,结果小说的侦探性大打折扣,而小说本身也在此过程中迷失了自我,成了一部尴尬的作品:一方面,它始终是一本侦探小说,永远都不会有人拿它和《达罗薇夫人》相提并论;而另一方面,作为侦探小说它却无法提供给读者足够的乐趣——这里的读者是指那些没有因为缓慢的开头而干脆放弃了阅读的人。从根本上说,《雾中虎影》的问题在于作者没有意识到侦探小说(在类型小说的意义上)和纯文学作品其实是两种截然相反的运作模式,遵循各自不同的创作原则,无法相互转化:前者以情节表现人物,后者则以人物带动情节;两者之间的区别并不是流行观念中的肤浅与深奥的对立,而是能够引发读者不同的期待。就侦探小说而言,读者期待从中得到的是行动和速度,以及二者激发出的全神贯注所带给他们的参与感。他们希望被情节的潮流所席卷,去亲身观察和感受故事中一切能被观察和感受到的,而不是需要时不时地在阅读的旅程中停下脚步来解读作者隐晦的遣词造句从而故事情节对他们来说变得就像是浓雾中的老虎——时隐时现。

《雾中虎影》属于艾琳汉姆的犯罪学家艾尔伯特·肯平探案系列,但你从小说中看不出这一点。考虑到肯平在艾琳汉姆作品中的主导地位,他出人意料地成了书中最不受作者重视的角色。或许这么做正是为了突出肯平本身的安静平和;或许作者觉得当肯平第十三次出场时读者对他早已不再陌生(不认识?谁让你不从第一本开始看的?);又或许本案中的罪犯太过暴力,用肯平自己的话说更适合交给警方处理,而他要做的就是像个助手般静静地跟在苏格兰场长探查理·卢克的身边,有什么发现及时汇报。然而如果你认为这意味着卢克凭借其突出的个性在小说中取代了肯平的话,那么你就错了:《雾中虎影》里没有赫尔克里·波洛。在作者重点采用的多视角平行叙述中,卢克与肯平和其他人,包括罪犯,一样身陷迷局;在移动的案件列车上,他们的所思所知所为和其他人的一起在窗框内形成了一幅幅独立的画面,每个人对案情的认识都只是其中的一个片段,唯一能够看到案件全貌的就只有站台上的读者。分视角的即时叙述方式无疑将读者推到了一个能够统观全局的制高点上,但同时也无情地削弱了小说中的侦破人员对读者的吸引力。诚然,不是所有的侦探都非得是波洛那样的推理机器;事实上,如今读者更青睐能让他们产生认同感的普通人型的侦探,像菲利普·马洛——也许没有超常的智慧(毕竟这个世界上有多少天才?)却有着强烈的性格魅力——但那些和读者知道的一样多甚至不如读者知道的多的侦探?我实在看不出他们有什么存在的意义——除非这也是作者侦探小说文学化的一个表现:淡化侦探通常的引导作用,让读者直接面对各个人物,通过人物的言、行以及心理活动深入地了解他们。这是个不错的想法,只要文学性不妨碍侦探性。

平心而论,如果你习惯了作者的语言风格,如果你能耐着性子坚持往下读,你会发现《雾中虎影》这个有关一个凶残狡诈的越狱犯(即标题中的虎)阴谋阴谋夺取神秘宝藏的故事还是颇具可看性的,尽管有点波澜不惊。不过这让我想到了母亲对那些平庸电视剧的一贯宽容态度:“多看了觉得也不错”。我猜是日久生情。《雾中虎影》绝不平庸——任何能将二战后迷雾笼罩下的伦敦描绘成爱德华·蒙克的《呐喊》的小说都不平庸——但它却不是一本合格的侦探小说,而遗憾的是它首先是一本侦探小说。事实是,如果你只读本书的第十七章,你不仅能够直接掌握小说的精神内涵,而且能够在深刻的文字中感受到侦探小说所应有的紧张和刺激。

*:Miss Warburton was a middle-aged English gentlewoman who had had the misfortune to mould her social personality at a period when gay and feckless madcaps of the Paddy-the-next-best-thing variety were much in vogue. Her moulding had been slapdash and her basic type pronounced, so that the effect thirty years later was mildly embarrassing, as if a maiden aunt from the Edwardian stage had elected for a day to be untidy, offhand, and bright.

2009年1月6日星期二

读劳伦斯•布洛克的“窃贼”系列

一气看了三本Lawrence Block的“窃贼”系列侦探小说——The Burglar Who Studied Spinoza(1980),The Burglar Who Painted like Mondrian(1983)和The Burglar in the Rye(1999),放下书后追悔莫及。早知道会上瘾还不如不看了;现在可好,不但要花更多的钱去购买同系列的其它七本,而且还得忍受新书到手前的空虚寂寞,更别提读完这一系列后又该为接档作品犯愁了——有什么能和“窃贼”一样精彩?不过也许我根本用不着担心,Block不是还创作有其它多个系列吗?没准儿我要做的就是将目光投向Matthew Scudder,或是Evan Tanner,或是Chip Harrison,或是John Keller,或是干脆多管齐下……哦,上帝,我究竟还要在Lawrence Block身上花费多少时间和金钱!
言归正传。“窃贼”的全名是Bernie Rhodenbarr,白天经营古旧书店,晚上溜门撬锁——有时为自己,有时为别人。对Bernie而言,经营书店是兴趣使然,溜门撬锁是生存所迫:不仅仅为了维持生计,更为了实践人生的意义——谁叫他是个天生的梁上君子?

……那种兴奋,那种血液燃烧、细胞沸腾的感觉。这种感觉自打我少年时代第一次撬开邻居家的门开始就一直陪伴着我,所有这些年,所有这些罪与罚都没能减损它分毫。它还是以前的那种刺激。
我不是在吹牛。我并不为自己的工作动力感到骄傲,尽管我对自己的专业技能怀有一种朴素的自豪。上帝保佑,我天生就是个贼,偷窃的欲望根生于我的骨中……
The Burglar Who Painted like Mondrain)

相比白天书店的清静悠闲,Bernie的夜生活要紧张忙碌得多:翻箱倒柜自不必说,如果遇到警察突袭还得想办法迅速撤离——特别是当房间内正躺着一具尸体。请别误会,暴力向来不是Bernie的风格,但这并不妨碍谋杀和他的盗窃生涯结下不解之缘。在The Burglar Who Studied Spinoza中,失主在Bernie光顾后离奇被害;而在The Burglar Who Painted like Mondrian和The Burglar in the Rye中,Bernie干脆直接走进命案现场:主人横死家中,目标物品则不翼而飞。更糟的是往往过不了多久又会有人死于非命,而死者不是和Bernie熟识(The Burglar Who Studied Spinoza),就是莫名陈尸于他的书店(The Burglar Who Painted like Mondrian)或是寓所(The Burglar in the Rye)的陌生人。如此一来,成为杀人越货头号嫌犯的Bernie为避免牢狱之灾只好亲自上阵展开调查,每次经过一番努力(包括更多的溜门撬锁)终使真相大白,不但为自己平了反,还总能有点意外的收获。

尽管三本“窃贼”小说有着大同小异的故事框架和情节元素,但小说的娱乐性却没有因此受到削弱,因为丝丝入扣的案情和幽默诙谐的语言每次都能带给读者新的惊喜。在情节设计上,Block别出心裁地套用了“黄金时代”侦探小说,尤其是阿嘉莎·克里斯蒂作品的标志性创作模式,预先将侦破线索看似随意地埋嵌于对话和陈述之中,等待Bernie通过推理把它们串联起来直至从已经出场的人物中揪出凶手。有趣的是,Bernie甚至严格秉承了波洛的一贯作风,在揭晓谜底前必把所有的涉案人员集中在一起,在众人好奇的目光和质疑声中不慌不忙地梳理案情,令书里书外所有人都对最终的答案充满期待。(只可惜Bernie苦心经营的高潮每次都被警察“老友”Ray Kirschmann破坏:“讲重点,Bernie”。)除了能勾起读者对于克里斯蒂式小说的回忆,从而巧妙地利用后者公认的独到构思反衬“窃贼”系列在构思上的别致,这种对经典的模仿和“Bernie”小说轻松现代的叙述风格结合后还能制造出一种委婉的喜剧效果,整部作品就像一个调皮的孩子在故作严肃地学大人说话,叫人忍俊不禁。事实上,即使没有一波三折的情节,笑料百出的语言也足以使“窃贼”系列独树一帜。听听这段:

大约五点半的时候我放下手中的书开始驱赶店里的顾客。书的作者是罗伯特·B·帕克,主人公叫斯宾赛,是个想要以强壮的肌肉来弥补自己有姓无名这一缺陷的私人侦探。隔两章就会发现这位老兄不是正绕着波士顿慢跑就是在那边举重,要不然就是做着什么别的努力让自己患上心脏病或是小肠气。光是读他就已经把我累得够呛。

这是The Burglar Who Studied Spinoza开场白。面对这样的文字,你敢说你不想往下读,看看作者还会写些什么?而诸如此类的描述在三本书中随处可见(——用不着“隔两章”)。人物间的对话则越发出彩,这要归功于“窃贼”系列的几个主要人物——Bernie Rhodenbarr,Bernie的同性恋女友Carolyn Kaiser,Bernie的前女友Denise Raphaelson,腐败的纽约警察局警探Ray Kirschmann——十足的幽默感和犀利的思维。话语从这些人口中像开心果似的接连滚落,噼哩啪啦的听得让人捧腹。

“我妈总是告诉我要穿干净的内衣,”我说,“因为说不定哪天我就被车撞了。”
“我妈也这么说,伯恩,不过她没说为什么。我就想可能正经人家都这么做。但那有什么用?如果你被车撞了,你的内衣难道不是和别的什么一块儿被糟蹋了吗?”
“这我倒没想过。”我承认道。“但我采纳了她的建议每天早晨换上干净的内衣,可这些年来我还从没被车撞过。”
“白换了。”
“她应该说的是,”我继续说道,“穿干净的内衣以免你被警察贴身搜查。”
“因为那比被一辆丰田轧到更有可能发生?”
“对我来说的确是那样。但重点是,穿着一条脏短裤被警察扒光了搜身是件非常尴尬的事。我说,穿着干净的就已经够难堪的了。”
“我能想象。”


“……所以你回到家里并且整晚都呆在家中,是那样没错吧?”
“没错。”
“那么今天早上……”
“我起床后来到店里。”
“开门,喂你的猫,做你平时做的事。”
“对。”
“你是径直出的家门,对吧?你没注意到什么?”
哦,上帝。我不得不问,尽管我并不想听到答案。“没注意到什么,瑞?”
“女孩的尸体,”他说,“就躺在你客厅的地板中央。她周围没多大地方能让你绕着走,所以我估计你是直接从她身上跨过去的。还真滑稽,你都没留意。”

(The Burglar in the Rye)

假设在适当的地方加上笑声音轨……

Bernie Rhodenbarr这一人物无疑是“窃贼”系列小说成功的又一关键。Bernie是个贼没错,但他是个有良知、讲原则的贼。或许应该这么说,Bernie是个不幸患有盗窃癖的君子;他在The Burglar in the Rye中的表现完全可以归纳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Bernie聪明机智,为我们上演了一出出的侦破好戏,但他本身却不是以往侦探小说中那种未卜先知、高深莫测的古怪天才。相反,他隔三差五地就出些洋相,做些自己打自己嘴巴的事情,比如当着众人的面分析案情,结果一不小心就揭了自己的老底;比如记不住自己的假名,报一次换一个样,结果被人看出了破绽;又比如硬着头皮对Ray撒谎,结果被对方杀了个措手不及。Bernie Rhodenbarr就是你和我,除去偷窃的欲望。
也许有人会对书中的诸多巧合提出质疑——的确,巧合俨然已成了Bernie故事的情节元素之一——但有谁见过小偷在现实生活中扮演警察的角色侦破案件的吗?“窃贼”系列是小说,并且是以娱乐为首要目的的通俗小说,对我而言,只要小说足够精彩,巧合或没有巧合,我都会继续对它们的关注。“Why,Block!”我想对作者说,“‘What a devious mind you have’。”

文中节选部分原文如下:
1. …That charged-up sensation, that fire-in-the-blood, every-cell-alive feeling. I’ve had it ever since I first broke into a neighbor’s house in my early teens, and all the intervening years, all the crimes and all the punishments, have not dulled or dimmed it in the slightest. It’s as much of a thrill as ever.
I’m not boasting. I take a workman’s pride in my skills but no pride at all on the forces that drive me. God help me, I’m a born thief, the urge to burgle bred in my bones….
             
2. Around five-thirty I pot down the book I’d been reading and started shooing customers out of the store. The book was by Robert B. Parker, and its hero was a private detective named Spenser who compensated for his lack of a first name by being terribly physical. Every couple of chapters would find him jogging around Boston or lifting weights or finding some other way to court a heart attack or a hernia. I was getting exhausted just reading about him.

3. “My mother always told me to wear clean underwear,”I said. “In case I got hit by a car.”
“Mine told me the same thing, Bern, but she never said why. I just figured it was one of the things decent people did. Anyway, what good would it do? If you got hit by a car, wouldn’t your underwear get messed up along with every thing else? ”
“I never thought of that,”I admitted. “But I’ve taken her advice and put on clean underwear every morning, and in all these years I’ve never been hit by a car.”
“What a waste.”
“But what she should have said,”I went on, “is to wear clean underwear in case you got strip-searched by the cops. ”
“Because that’s a lot more likely than getting mowed down by a Toyota ?”
“It’s certainly worked out that way for me. The thing is, though, what would be really embarrassing is if you had dirty drawers when you were being strip-searched. I mean, it’s embarrassing enough with clean ones.”
“I can imagine.”

4. “… So you went home an’ you ere there alone night, is that right? ”
“That’s right.”
“An’ this mornin’ ...”
“I got up and came to the store.”
“An’ opened up, an’ fed your cat, an’ did the things you always do.”
“Right.”
“An’ you just walked out of your door, right? You didn’t notice a thing?”
Oh God. I had to ask, even though I didn’t want to hear the answer. “Didn’t notice what, Ray ?”
“The dead girl,”he said,“lyin’ smack in the middle of your living-room floor. There was hardly room enough to walk around her, so I guess you musta stepped right over her. Funny you didn’t even notice. ”

2009年1月1日星期四

拉姆普斯尼德和贼

希罗多德(约公元前485-425)在《历史》第一卷中讲述的被后人称为《拉姆普斯尼德和贼》(Rhampsinitus and the Thief)的故事包含了可以算是有文字记载的最早的密室疑案了。若是站在国王的立场来看,这个案子还真的挺玄。小偷的另一个的把戏也颇具创意;我记得在某部香港电影(刘德华主演的《绝代双骄》?)里看到过类似的桥段,不过毫无疑问,创新奖应该属于二千四百多年前的希罗多德——或是更早以前的那个小偷。


据说拉姆普斯尼德国王拥有大量的银子,其庞大的数量使得日后任何一位国王都望尘莫及——更别提超越了。为了看好这些银子,拉姆普斯尼德计划在一段宫墙处围搭一座石室,石室的一面正好与宫墙重合。负责建造的工匠出于一己私利趁机在这面墙上安插了一块活动石砖,两个人甚至一个人就能挪动。金库建成后国王的财富被搬进去藏了起来。若干年后,奄奄一息的工匠把两个儿子叫到病床前向他们透露了自己的巧妙机关,并说自己这么做完全是为了他俩能够一辈子丰衣足食。接着他告诉他们石块的具体尺寸和移动方法,叮嘱他们只要能守住秘密,他们就是“终生皇家司库”。工匠说完这些死了,他的儿子们则立即开始行动:两人趁着黑夜来到皇宫,顺利找到了墙上的石块,轻松将它移开后进入石室大捞了一把。

等到再次来到金库时国王惊讶地发现几只存钱的容器不像原来那么满了,但他又不知道应该怪谁,因为封印和门锁全都完好无损。当同样的事情一再发生——他每去一次就会发现钱又少了一点(因为窃贼还不打算收手)——国王命人做好陷阱埋设在了钱罐附近。两个小偷像往常一样来到金库,其中一个先由开口钻进室内,可是刚一靠近钱罐他就被陷阱困住了。深知自己已在劫难逃,他立即呼叫他的兄弟告之自己的遭遇,并请求后者迅速进入石室割下他的脑袋,以免他的尸体暴露了他的身份,兄弟俩全都完蛋。他的弟兄一听有道理便照做了,然后放置好石块带着割下的头回家了。

第二天早上国王来到金库,看到眼前的情景目瞪口呆:陷阱里躺着窃贼的无头尸体,而整个石室却完好无损,没有任何出入的痕迹!大惑不解的国王最后决定将窃贼的尸体悬挂于宫墙上,并命令看守的卫兵把任何在尸体附近哭泣或者哀悼的人带到他面前。兄弟俩的母亲得知儿子的尸体被高挂示众后非常伤心,她恳求另一个儿子想个办法把尸体弄回来,甚至威胁说如果他不想办法,她就亲自去国王那儿揭发他是个贼。

年轻人找出种种借口试图让母亲打消这个念头,但母亲不仅不听反而再三催促,最终他迫于无奈想出了一个办法。他装了几皮袋的酒让一群驴驮着来到卫兵看守尸体的地方。到了那儿以后,他在两三个皮袋颈上用力一拉,断开了系绳。酒一下子全流了出来,他见状又是大喊又是拍脑袋,好像不知道该先对付哪头驴;与此同时,卫兵们见酒洒了一地赶忙抓起壶啊罐的跑过来接,一边暗喜自己能有这样的好运。年轻人故作生气地责骂他们,卫兵们就拼命对他说好话,直到他假装气消了把驴群赶到路边开始整理它们身上的酒袋。他一边整理一边和卫兵们聊天,其中一个对他开了个玩笑引得他大笑,于是他送了一袋酒给卫兵们作为礼物,这样一来卫兵们干脆坐下喝起酒来,并一再要求他们的赞助人留下来加入他们。年轻人假装拗不过留了下来,喝着喝着和卫兵们越来越熟络,就又送了一袋酒给他们。在大量酒精的作用下卫兵们个个烂醉如泥,倒在地上呼呼大睡。此时夜色已深,小偷取下兄弟的尸体后剃掉了所有士兵右脸的胡子作为嘲讽。接着他把兄弟的尸体放在驴背上返回家中,算是圆满完成了母亲交待的任务。

当国王听说窃贼的尸体被偷了以后十分生气,决心不惜一切代价抓住这个能想出这招的人。(牧师们说)国王想出了一条计策,但我对这条计策的真实性很是怀疑。国王让他的女儿去妓院接客,而且来者不拒,只要客人能告诉她他这辈子做过的最聪明的和最邪恶的事情;一旦有人的回答和小偷的经历吻合,她就要抓住那个人绝不能让他跑了。女儿遵从了父亲的命令,而当小偷知道了女孩的真正动机后忍不住想要在智谋上超越国王。他从一具新鲜尸体上割下一整条胳膊藏在自己的披风里,然后去妓院拜访公主。当她照例向他提出同样的问题时,他回答自己做过的最邪恶的事是当兄弟被困在国王金库的陷阱里时砍下了兄弟的头,而他做过的最聪明的事是灌醉了守卫从宫墙上取下了兄弟的尸体。公主听罢立刻抓住了他,但他却在夜色的掩护下把尸手伸了出去。公主以为那是小偷的手便紧抓不放,而他则趁机从门口溜走了。

小偷此举的机智与大胆令国王又惊又喜;一听说这件事后他就立即派出信使奔赴埃及的各个城镇向这个小偷承诺,只要他肯自动现身,就能得到赦免还有重赏。小偷相信国王于是站了出来;拉姆普斯尼德欣然把女儿嫁给了他,称他是所有人中最聪明的:埃及人在智慧上超过了其他所有民族,而他则超过了其他所有的埃及人。*

*:以上文字由笔者译自希腊原文——开玩笑,我倒是希望能这么说——译自英译本《历史》(Penguin Classics,2003),英译者Aubery de Selincourt。